紧急通知!沧州两区居民今晚不得外出!中心城区今晚机动车交通管制

当前,新华区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社区(村)管控。全区所有小区、村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立监测点,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勤值守、人员车辆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巡逻巡查、每日消毒消杀等工作措施。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保障民生所需,每户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在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凭社区(村)制发的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对拒不配合,甚至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或保安人员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严肃处置。每晚10:00至次日早6:00,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工作之外,原则上禁止出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村),特殊情况必须有人引领,并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严格限制活动范围。正月十六当日下午17:00后,全区所有商场、超市、沿街门店全部停业;当日下午18:00后,各小区居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严禁“遛百病”等聚集性活动。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各乡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外来群居租住人员、流动人口,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来沧人员的管理,摸清行动轨迹,检查身体状态,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强化对房屋出租人的管理,房屋出租人要及时如实向社区、村委会报告承租人的有关信息,对出租房屋发生外来人口聚集、出现疫情而未及时报告,以及故意或者放任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三、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的管理和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换气等管控措施,每天对所有电梯、楼梯、扶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实施预防性消毒消杀,并引导顾客有序购物,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全部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四、严格管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网约车及客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实施从严管理,全面落实通风、消毒和清洁等措施,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并保证体征正常;未取得完整客运手续的机关团体、营运公司、网约车平台,及各类校车、客车、私家车、网约车一律不得开展载客营运业务。

五、全力做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防疫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单位内部人员体温检测、每日消毒消杀等管控措施,督促职工家属、亲朋好友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自觉做到不出门、不聚集。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作用,引导辖区各行各业员工加强自我防护,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节约使用医用物资,把更多资源留给一线防控人员。

六、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无事不出门、不聚集,外出戴口罩,注意勤洗手;认真履行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控工作义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并接受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拒不开门、不配合入户调查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杜绝人员聚集;社区(村)要灵活采取集中代购、送货上门等方式,做好居家隔离人员及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物资、药品保障工作。

七、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大力推行乡办人员、党员代表、楼门长、志愿者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八、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区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区委号召,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整体战、协同战、联防战,形成人人都是战士,个个都有责任,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个坚强战斗堡垒的局面,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新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8日


沧州市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当前,我区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管控。对小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由社区(村委会)和包联单位干部、物业公司组成专门队伍负责落实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老旧小区的封闭式管理。每户家庭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凭居民临时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返家后立刻清洁消毒;每晚10:00至次日早6:00,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之外,原则上禁止出入。外来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有人引领,并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严格限制活动范围。正月十六(2月9日)下午18:00,各小区居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严禁“遛百病”等聚集性活动;

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进一步突出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来沧人员的管理,摸清行动轨迹、检查身体状态、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强化对房屋出租人的管理,督导房屋出租人及时如实向村委会、社区报告承租人的有关信息,对出租房屋发生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出现疫情而未及时报告,以及故意或者放任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严肃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的管理和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戴口罩、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每天对所有电梯、楼梯、扶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实施预防性消毒,并引导顾客有序购物,控制场所内人员密度。全部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四、进一步严格管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网约车及客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实施从严管理,全面落实通风、消毒和清洁等措施,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并保证体征正常;未取得完整客运手续的机关团体、营运公司、网约车平台,及各类校车、客车、私家车、网约车一律不得开展载客营运业务。

五、进一步做好各机关事业单位防疫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检测;对所有办公区域坚持每日消毒,提倡工作人员网上办公和分散就餐,督促大家加强自我防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节约使用医用物资,把更多资源留给一线防控人员。

六、进一步提高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无事不出门、不聚集,外出戴口罩,注意勤洗手;认真履行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控工作义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对拒不开门、不配合入户调查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杜绝人员聚集;村(社区)要灵活采取集中代购、送货上门等方式,做好居家隔离人员及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物资、药品保障工作。

七、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居委会要落细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所有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对全部老旧小区,大力推行街道办事处人员、楼长、志愿者联合管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八、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区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区委号召,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整体战、协同战、联防战,形成人人都是战士,个个都有责任,每一名党员都是一面旗帜,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个坚强战斗堡垒的局面,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沧州市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紧急通知!沧州两区居民今晚不得外出!中心城区今晚机动车交通管制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禁止2020年正月十六“遛百病”等公众聚集性活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正月十六(2月9日)1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0年2月9日(星期日)19时30分至21时30分

二、管制区域:

区域一:307国道(经八路—长芦大道)路段、海河路、南绕城(迎宾大道—西三环)路段、西三环、北绕城道路合围区域,管制道路不包含上述路段;

区域二:经八路(307国道—南绕城道路)路段、南绕城道路(经八路—沧盐公路)路段、沧盐公路(南绕城道路—307国道)路段、307国道(解放东路—经八路)路段合围区域,管制道路不包含上述路段。

紧急通知!沧州两区居民今晚不得外出!中心城区今晚机动车交通管制


三、除医疗救护、消防救援、警车、供电、供暖、供水、供气、通讯保障等特种车辆、参与疫情防控、运输医疗和应急物资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道通行

四、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运输医疗和应急物资车辆,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

五、待产孕妇、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事由确有出行需要的,现场说明情况后允许临时通行。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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