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9日12-24時,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截至9日24時,共確診37例,現隔離治療36例,1例治癒出院。
第37例:
劉某某,男,56歲,住坊子區黃旗堡街道花塢村,系2月5日確診病例劉某某(47歲)的叔父、張某芳密切接觸者的繼發感染者。
1月29日同劉某某(47歲)駕車到濰坊看望家屬;
1月30—31日因發熱、扁桃體炎到黃旗堡街道衛生院就診;2月1日—3日未外出;
2月4日,因劉某某(47歲)被診斷為疑似病例而追蹤到,接受隔離觀察;
現已追蹤到密切接觸者12人,正在接受醫學觀察,均無發熱等症狀。
已公佈活動軌跡的確診患者
14(第36例)
劉某某,女,1歲4個月,在高新區銘海花園居住。系確診病例韓某某的孫女。
13(第35例)
劉某某,男,35歲,在昌樂縣電業公寓小區居住。系第26例確診病例的女婿,第30例確診病例的丈夫。
1月24日到昌樂縣樂港公寓
1月25日到昌樂縣東皋營村,1月26日到昌樂縣張家樓村拜年
2月6日,因追蹤密切接觸者,發現其咳嗽、流涕3天,即收住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12(第34例)
王某某,女,32歲,奎文區人。系第26例確診病例的兒媳。2月6日,作為密切接觸者收住定點醫院隔離治療觀察,CT顯示右肺炎症。2月8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1月23日(臘月二十九)12時,與丈夫王某偉等從濰坊家中駕車返回張家樓老家,中午與丈夫王某偉一起到叔叔王某財家中吃飯,下午接觸部分近親屬;
1月24日(臘月三十),王某傑在家未外出,與外人無接觸;
1月25日(大年初一),王某傑與丈夫王某偉外出與村內部分親友接觸;
1月26日(年初二),王某傑在家未外出,與丈夫王某偉姐姐接觸;
1月27日(年初三)至2月5日(正月十二),在張家樓家中,未外出。
11(第32例)
王某某,女,43歲,奎文區人。2月5日,因發熱、CT顯示雙肺炎症,收住定點醫院隔離治療。2月7日,經核酸檢測,結果陽性。2月8日,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1月23日至25日,回諸城市枳溝鎮枳溝五村過年;
1月26日,回到虞河生活城家中;
1月27日至29日,在虞河生活城家中;
1月30日上午,到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就診,中午到虞河生活城
海王星辰藥店買藥;1月31日至2月2日,在虞河生活城家中;
2月3日,到北宮橋社區衛生服務站買藥;
2月4日,在虞河生活城家中;
10(第31例)
孫某某,女,59歲,昌樂縣人。系第26例確診病例的妻子。2月6 日,作為密切接觸者收住定點醫院隔離治療,CT示右肺炎症。2月7日,經核酸檢測,結果陽性。2月8日,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1月24日(臘月三十),孫某芬在家未外出;
1月25日(正月初一),孫某芬在家中與村內部分親屬接觸;
1月26日(正月初二),孫某芬在家中與大女兒王某萍、二女兒王某花接觸;
1月27日(正月初三),孫某芬到張家樓村衛生室取藥;
1月28日-2月5日(正月初四到正月十二),在家中未外出;
2月6日(正月十三),因兒子王某偉、丈夫王某元確診新冠肺炎,到縣人民醫院隔離觀察。
1月28日-2月5日(正月初四到正月十二),在家中未外出;
2月6日(正月十三),因兒子王某偉、丈夫王某元確診新冠肺炎,到縣人民醫院隔離觀察。
09(第30例)
王某某,女,36歲,昌樂縣人。系第26例確診病例的女兒。2月6日,作為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2月7日,經篩查性核酸檢測,結果陽性,CT示雙肺炎症,收住定點醫院隔離治療。2月8日,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1月23日(臘月二十九):上午王某某與其丈夫到紅河鎮東皋營村貼春聯,中午到紅河鎮張家樓村父親王某元家中,下午走訪親戚。
1月24日(臘月三十):上午10時許,王某某到
農貿城西邊批發香蕉點購買香蕉,之後到中心北門西邊姐妹糧油店購買麵粉,之後到路邊攤位購買梨、花等物品。下午16時許,與丈夫等到昌樂中醫院接婆婆出院,到樂港公寓其丈夫哥哥家。1月25日(正月初一):上午王某某一家到紅河鎮東皋營村與村內親友拜年。中午12時許,王某某與丈夫等人到紅河鎮美聯超市購物。晚上到鄰居家就餐。
1月26日(正月初二):上午王某某一家到紅河鎮張家樓村父親王某元家中,與其父母、姐、弟等就餐,晚飯後回到紅河鎮東皋營村自家居住。
1月27日(正月初三):上午王某某一家到本村表哥田某某家中就餐。下午到紅河鎮張家樓村父親王某元家中探望後返回電業公寓小區家中。
1月28日(正月初四):上午7時許,王某某到
縣中醫院2號樓5樓給其婆婆送飯,後返回電業公寓。上午11:30左右再次送飯。1月29日(正月初五):上午7時許,王某某到縣中醫院2號樓5樓給其婆婆送飯,後返回電業公寓。
1月30日(正月初六):上午10時許,王某某到電業公寓小區門口給親友孫某某送東西。
1月31日(正月初七)至2月2日(正月初九):王某某在家中未外出。
2月3日(正月初十):下午16時許,王某某到南苑小區南門東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聯超市購物。
2月4日(正月十一):下午17時30分左右,王某某到南苑小區南門東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聯超市購物,後到路口西南角惠佳超市購物。
2月5日(正月十二):下午13時許,王某某與其丈夫到南苑小區南門東路口的西北角小美聯超市拿東西,後到縣中醫院接親友,送回紅河鎮東皋營村劉某某家中。下午到紅河鎮張家樓村父親王某元家中探望。下午16時許,到
西湖社區廣場購買酒精。08(第26、27例)
王某某,男,58歲,昌樂縣人。2月1日,因發熱收住定點醫院。2月6日,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王某某,男,34歲,經濟開發區人。2月6日,以密切接觸者被追蹤到後收住定點醫院隔離病房。同日,進行篩查性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上述兩例為父子,二者活動軌跡如下:
1月23日(臘月二十九):上午王某偉到張家樓村父親王某元家中,中午王某偉到叔叔王某財家中吃飯。
1月24日(臘月三十):王某偉陪父親王某元以及三個叔叔上墳。
1月25日(正月初一):王某偉外出與村內部分親友接觸。王某元在家中與部分村內親友接觸。
1月26日(正月初二):王某偉、王某元在家中未外出,與王某偉姐姐等親友接觸。
1月27日(正月初三):王某偉、王某元在家中均未外出。
1月28日(正月初四)16時:王某偉陪父親王某元到昌樂人民醫院紅河分院發熱門診就診。
1月29日(正月初五)8時43分:王某偉陪父親王某元到昌樂縣人民醫院紅河分院輸液治療。
1月30日(正月初六)8時:王某偉陪父親王某元到昌樂縣人民醫院紅河分院輸液治療。
1月31日(正月初七)8時35分:王某偉陪父親王某元到昌樂縣人民醫院紅河分院輸液治療。
2月1日(正月初八)20時:因病情加重轉至昌樂縣人民醫院,當晚轉往濰坊市人民醫院就診。
07(第21例)
高某某,男,53歲,諸城市人,系諸城市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高某某的兄弟。1月29日,因發熱收住定點醫院。2月5日,經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認為確診病例。 患者一直在家照顧生病的父親,直至1月29日被收治隔離治療前,除於1月25日(正月初一)外出至一長輩家拜年(因長輩未起床返回家中),其餘時間一直未曾外出。
06(第14例)
高某某,男,56歲,在武漢工作。1月22日從武漢到諸城火車站,家人接回。2月2日,因發熱到諸城市人民醫院就診,收治隔離病房。2月3日,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2月4日,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該病例1月22日15時抵達諸城後直接回到百尺河鎮家中,一直在家未曾外出,除與家人在家中有一次聚餐外,沒有與社會其他人交往與聚會情況,自1月24日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沒有去任何超市、社區等情況。
05(第13例)
陳某,女,31歲,奎文區人,與夏某某系夫妻關係。無外地接觸史。1月24日,出現發熱、咳嗽症狀。1月27日,到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就診,收住傳染病房隔離治療。2月2日,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1月21日下午,到沃兒購育嬰店(五洲花園北路東),17時左右回到家中。
1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到豪德附近魯東水果市場,11時左右到鑫淼加油站(長松路勝利街南),中午13時到銀座商場,下午17時回到家中。
04(第12例)
夏某某,男,33歲,奎文區人。與張某某有共同外地3天旅行史。1月20日,因頭疼發熱在家自服抗炎、鎮痛藥物。1月28日,以“發熱8天,咳嗽、胸悶2天”到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就診,收住傳染病房隔離治療。2月2日,經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1月21日下午,到濰縣中路與通亭街處京東汽車商城、沃兒購育嬰店(五洲花園北路東)、金都花園東門南50米路西理髮店。
1月23日中午13時到銀座商場,下午17時返回家中。
1月30日下午14時,到玄武東街社區。
03(第8例)
姜某,男,45歲,昌邑人,貨車司機。1月19日從武漢返回家中;1月29日,因發熱到濰坊市人民醫院就診,CT顯示肺部炎症,收住隔離病房;1月30日,經市疾控中心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專家會診,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19日,自武漢駕駛貨車到達臨朐。
1月20日15:00,到達夏店,短暫停留後,回到昌邑市裡家中。當晚,到交通街金鼎宴賓樓就餐。
1月21日6:00,由昌邑市裡家中到達夏店,於8:00到達高密市方益冷庫,後返回夏店,17:30到奎聚路金鼎樓就餐。
1月22日7:30到夏店,10:20到卜莊鎮西高村,17:00返回昌邑市裡家中。
1月23日17:00,由昌邑市裡家中到卜莊鎮西高村,20:30返回昌邑市裡家中。
1月24日至28日在昌邑市裡家中。
1月29日10:00因發熱、咳嗽,自駕車到濰坊市人民醫院就醫。
02(第6例)
吳某,男,35歲,在武漢居住,1月23日由武漢到安丘;1月26日,因發熱、咳嗽,胸片雙肺紋理改變,收住安丘市人民醫院隔離病房;1月27日,CT檢查提示雙肺多發病變;1月28日,經市疾控中心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1月29日,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24日凌晨0:23分,吳某某從武漢自駕車到青雲瑞景園其哥哥家。
1月24日10:52至12:12,到安丘市人民醫院市北區分院呼吸內科、發熱門診就診後離開。
1月24日12:20至12:57,去了市北區佳樂家二樓超市購買了生活用品,給孩子購買了玩具。
1月24日13:15,到青雲湖小區門口西側回春藥店十店買藥。
1月24日16:11至16:50,再次到安丘市人民醫院市北區分院發熱門診就診。
1月24日17:00左右到墨溪古巷回春藥店103店購買藥品。
1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10:10去過泰華商城負一樓,時間20分鐘,通過自助系統付款。
1月26日上午11:18去小區物業充電。
01(第4例)
李某,男,24歲,昌樂人,在武漢上學。1月18日從武漢回昌樂;1月27日,因發熱、咳嗽到昌樂縣人民醫院就診,給予隔離治療;1月28日,經市疾控中心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經專家組評估,確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19日上午11時28分,去過北展村文東超市;
1月21日去過北展集市 ,同日晚20時7分到21時15分,去過臥龍泉快捷洗浴中心二樓;
1月22日下午14時許,去過北展村金威超市;
1月23日下午15時許,去過北展村華聯超市;
1月24日晚18時30分許,去過北展村浩宇超市。
來源:綜合濰坊市衛健委、大眾網濰坊、齊魯壹點、奎文發佈等官方發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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