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收取余热费合理吗?要求交余热费必须左邻右舍签字同意,不得住人,你怎么看?

飛天视觉


我自己取暖,温度比集中供暖高,可否向四邻收蹭热费,如可以,就合理,如不可以,就都是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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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说自己身边的事:我买的房去年5月交房,接着装修,之后就闲置通风。我们楼房是一梯4户的,有3家当年入住,但是他们也忧心忡忡的就是怕入住率不达标,不能当年供暖。好在当年就供暖了。我今年入住,直接交了供暖费,物业打开的阀门锁,确认哪一个是我家,我才发现4户只有我一家开阀门锁了,那3家都没交费。偷偷问了问,原因是暖气和管道开发商在2年之内出问题,开发商负责。2年后不负责任。第一年他们3家就全部交费了。第2,楼房保温效果不错,不供暖室内温度也在16度左右,所以他们3家都不交钱了。我反而担忧的就是他们不交钱不供暖,那我家会不会冷啊?所以说,对已经入住的不交费的收取余热费是支持态度。


无风无浪6925


我是辽宁沈阳铁西区滑翔五小区的,供暖公司给的温度都达不到十八度,民心网投诉几次就来几个人一顿找借口说什么窗户不合格门不合格,就不说暖气不合格,无奈窗户都安一层塑料布才将巴到十八度,后来有知情人告诉我们负责采购煤的是供暖公司的小舅子,以次充好。没办法,我们是小老百姓


雨烟146965140


我楼下,没装修的空壳子,人家用不用交余热费,他们不装修,我家更冷了,是不是我没有享受到预定的温度,是不是要给我点优惠?蹭暖是房子的问题,隔热性能不好,又不是我主动跑你家蹭的,让你家大门敞开我来享受,这是被动消费,这比开发商都恶心人


用户5760258376


供热公司。就是黑社会。温度18度,谁能受得了?一到冬天。不是这个管道坏,就是那个管道坏。天天有坏管道的地方。就是想省钱。夏天不干,冬天干。强烈要求人民政府。更改温度。最低温度为20度。同意的举手


加贝亍


供热公司收取过热费,以前我认为极为不合理,但通过自己亲身办理过热手续后,觉得非常合理,母亲与今年去世,去世后房屋暂时空着,办理了过热手续(不办过热手续交100%暖气费,办了手续交40%暖气费),手续办完,供热中心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并停止了全部供暖,前一星期到母亲房子里看看设施有没有冻坏的可能,到房子里一看,虽然停了暖,但房子里的温度居然还在25°以上,超乎我的想象,分析原因,主要是左邻右舍,上下楼上的暖气传导过来的,如果不是供热中心的暖气传导,老母亲家里的供水管道,包括地暖管道早已经冻坏,损失肯定是巨大的,现在虽然出了40%的过热费,确保证了家里的供水设施和供暖设施的安全,我认为是非常值得的。


饮水思源1120846350


现在的供热公司。多数是垄断企业。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18度。那么这个企业就给你一个最高18度。老百姓找不起,惹不起。特别是黑龙江的冬季气候。老百姓很无奈。建议有关部门,把黑龙江的供热最低温度,提高到22度。 或者出台一个统一的标准温度。


用户路在脚下1954


我对收取"余热费"的理解

所说"余热费",我们这官方的说法,是热能损耗损失费或基础设施运行费,收取标准为20%的热费。多年了,都是省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供热条例公布施行。市县无权制定此收费标准,供热企业不得高于此标准收费。

至于有人说,这笔费用不该交。认为不合理,这没办法。省条例没修改或没废除前,住户就得交。

收取这项费用的前提,是在供热日前一个月向供热企业填报停表,经征得本户上下左右住户同意并签字,交完20%热费,供热企业派人去断管,报停手续才完成。

住户在开发商购买住房后,尽管没装修没住人,没向供热企业报停视为供热,按正常消费收热费。

已住户感到室内温度适宜,不报停热,没在规定期限内交热费,想蹭热,那是自做聰明,供热企业不傻,超过时间催交,仍不交费的,按每日1‰收滞纳金。这时住户可能觉得冤枉,因签供热合同上会有明确条文,聰明反被聰明误,倒霉的是自已。

邻居报停来征求自已意见时,不要不好意思,不加思索盲目签字同意。如果你家温度低于规定的,你又签字,势必影响你家温度,这叫雪上加霜。如果你家温度高于标准,邻居报停并不影响你家室温,可以签字同意。

至于"不得住人",这是霸王条款。应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用户6096一帆风顺


供暖公司不合理的问题在于收费的房屋的面积不应该是房屋的全面积,(因为全面积)包括公摊面积,这些面积是没有取暖设施的,所以不应该收取取暖费的。应该收取实用面积的取暖费才算合理。呼于大家。


知事9534


现在是供热公司为了搂钱挖空心思,赚取人民老百姓住户钱,采取全额国家规定供水温度收费,却按自己的“低温供热”来供给热量,赚取巨额费用。现在又穷尽路数,现在又打起不需供热的住户的主意,目前又想出来了“余热费”“占容费”,来攫取未供热的住户的金钱,你不要热,也得给我交钱。

就算是要出这个“余热费”,也是应该补偿给上下左右邻居的,绝不是供热公司该收取的!你供热公司最该去做的恰恰是不是挖空心思的去收取“余热费”“占容费”,而应该是向人民老百姓住户公开公布供热上水温度是多少度!住户回水温度是多少度!买卖公平,明码标价收费,明码实价供热!哪个公交车从我身边过,也没说得给它交买票钱。在铁路旁边住了几十年了,过往火车无数,也始终没有一个铁路警车来要火车过路的车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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