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与事实不符,是否可以解约?

娟子98分环游地球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据你描述的问题,如果你对保单合同中的条款都清楚,都明白,业务员是谁都无所谓。

据我了解保单合同上的业务员名字和给你介绍的名字不一样有以下几种情况。这都有利益关系。一,保险公司每个季度都有达到一定的业务会晋级,有的好的业务员把单子借给了同事。二,保险公司业务员辞职了,有人找他买保险,他就把单子给了以前的同事。三,银行的客户经理没有卖保险的资质,而卖保险的提成比你存钱的提成高,就把单子下在认识保险公司业务员名字下面了。

你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第三种,你别去找银行了,他不管的。保险都有15天的犹豫期,如果你的保单没有超过15天,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保险公司都有电话回访机制,他会在15天之内对你进行电话回访,问你几个问题,比如:你是谁啊,是否明白清楚保单的各项条款,他会录音的。就是怕以后你说业务员骗你了说条款和说的不一样。如果保险公司业务员辞职了。会有专人负责你这个保单的。

给你的建议是:对保单的条款都清楚都明白,业务员是谁无所谓。只要清楚条款和业务员说的是否一致就行。让保险公司的人离得远一点是怕给你照相,录信息的时候怕照上别人。要是心里不踏实保单在犹豫期内是可以向保险提出退保。要是超过犹豫期了就退不了了,想要退保只能看有没有电话回访,说保单和业务员说的不一致。如果不同意,坚持退保,退的钱就是保险的现金价值,保单上有的。年金险的现金价值大概就是保费的60%之80%。谢谢。


豫黎阳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是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四是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五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从以上五种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可以看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必须尽到应有的义务,否则将会由于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而受到损失。



飞波扬帆


保险合同很多很多陷阱是不争的事实存在,如果因为保险合同与事实不符想要解约就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现实阶段,很多普通人是打不起官司的,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虽然十八大十九大后有所改变,但进步甚微。所以,因合同与事实不符而需要通过解约挽回损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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