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就诊费用

2月1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榆林市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确诊、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就诊费用

发布会上,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继芳介绍,我市在政策保障方面,对确诊患者除医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部分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省级财政补助20%,市县财政补助20%;对疑似患者除医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分,根据就医医院行政隶属关系,在中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市财政将视情况给予县区适当补助。

明确了对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临时补助政策。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每天分别补助300元、200元。

对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等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市财政统筹市以上资金视情况予以补助。

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全部实行便利化采购方式,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确诊、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就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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