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舉報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信息線索獎勵的通告
(第5號)
為發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疫情防控期間各類違反管控規定行為,確保西峰區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西峰區轄區新型冠狀病毒管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決定,對提供疫情防控信息線索的人員給予獎勵。現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和對象
舉報範圍為西峰轄區內。舉報對象為以下人員:
(一)有湖北、廣東、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較重地區特別是武漢旅居史且入峰返峰不到14天,未向當地社區、村組報告登記的人員。
(二)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未向居住地社區、村組報告的人員。
(三)與疑似病例、疫情較重地區旅居史人員密切接觸且出現發熱等症狀的未向當地社區、村組報告的人員。
(四)在定點醫院接受診療、定點集中醫學觀察點留觀、居家隔離觀察期間違規外出或者與他人密切接觸的人員。
(五)違反禁令進行活禽市場交易、宰殺,野生動物獵殺、運輸、交易、加工以及食用的人員;私自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的企業或人員。
(六)違規組織聚會、聚餐或者舉辦宴席等聚集性活動的人員。
二、受理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來信、來電向所在街道辦、鄉鎮進行舉報。舉報人應如實全面準確反映舉報內容,街道辦、鄉鎮負責受理核查並將核查結果反饋舉報人,舉報電話:
西街辦:0934-6466360
南街辦:0934-8218196
北街辦:0934-8898500
董志鎮:0934-8423200
肖金鎮:0934-8411203
彭原鎮:0934-8471003
後官寨鎮:0934-8610042
溫泉鎮:0934-8680524
什社鄉:0934-8360003
顯勝鄉:0934-8431003
三、獎勵標準
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且受理單位未掌握的,由受理單位按照以下標準兌現獎勵。同一情形有多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
(一)提供舉報範圍一、二條所列信息線索的,獎勵1000元。
(二)提供舉報範圍三條所列信息線索的,獎勵800元。
(三)提供舉報範圍四、五、六條所列信息線索的,獎勵500元。
四、其他事項
(一)受理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不公開舉報人信息;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獎金由街道辦、鄉鎮先行墊付,及時兌現,階段彙總後申請區財政予以保障。
(三)本辦法及未盡事宜由西峰轄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執行,疫情解除後自行終止。
西峰轄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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