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近日,集安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名在疫情期間無視防控新冠肺炎相關規定,隱瞞從外地歸來拒絕到社區進行登記的違法行為人。

違法行為人樸某某,男,27歲,系集安市黎明街東順委一組居民。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集安市政府於2020年1月25日依法發佈公告,凡近半個月內從武漢市返回集安市人員須主動到所居住社區進行登記,違法行為人樸某某於2020年1月18日從武漢市乘坐飛機返回集安市,在明知其須主動到社區進行登記的情況下,拒不到社區進行登記,2月7日,樸某某出現發熱症狀,經隔離觀察後,於2月9日解除隔離觀察。

違法行為人樸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樸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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