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广大市民朋友: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2 月 14 日婚姻登记工作,根据东 营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管 控工作的通知》(第 76 号)文件相关要求,提出如下注意 事项,请大家相互宣传:
一是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坚决响应国家号召,尽量减少外 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范。2 月 10 日后的两周时间是疫情 防控的关键时期,大家一定不要放松思想,关键时期显担当, 坚持文化自信,呼吁大家响应国家号召延期办理婚姻登记, 只要真心相爱,哪天结婚等记不重要。
二是实行限时限量办理业务(仅限 2 月 14 日)。可在 2 月 11 日-13 日采用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方式(预约时间与办 理业务时间相同),其他时间不受理 2 月 14 日电话预约。 结婚登记限 26 对(上下午各 13 对),离婚登记限 2 对,补 证业务限 2 对。
三是配合做好检查。只允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 进入大厅,其他人员视情况进入,进入大厅必须佩戴口罩和 手套,接受体温检测,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听从工作人员 指挥,尽快办结离开。按照民政部统一要求,关闭颁证室, 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下列人员请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业务:近期曾经有往返湖北史或市外人员进入我市,还没解 除观察期的;与冠状病毒患者及疑似病例人员有过接触的; 目前体温超过 37 度的。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幸福,为了我们这个城市的安全和 谐,希望您能理解、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尽量延期办理 业务,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战争有您的一份责任和义务!
预约电话:0546-5627100。 地址: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的利津县政务服 务中心 2 楼。
附:结婚登记办理手续
1、符合法定年龄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双方有一方户口在利津县辖区派出所;
3、双方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合影 3 张(照片不能美颜、ps 处理等);
4、双方户口薄和身份证中名字、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码和婚姻状况栏信息应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请到派出所 更改或提供证明材料;
5、双方同时到场提出申请办理,遇有不明白的情况请 咨询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结婚后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更改婚 姻状况栏信息,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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