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战“疫” 涉“疫”案件我快办

战“疫”路上 工作不断

南安检察始终坚持

疫情防控 检察工作同步抓

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让我们共同战“疫” 检察有我

南检·共克时艰 | 助力战“疫” 涉“疫”案件我快办

为加强涉及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力度,南安市检察院党员干警及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络,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涉“疫”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1月30日,南安市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有人在抖音平台出售猴子,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在公安机关开展立案侦查期间,接到线索后,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中关于要严惩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对相关犯罪提前介入的要求,立即指派业务骨干依法提前介入该案。经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展开案件讨论,承办人充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目前侦查取证情况,后提出取证意见,引导侦查取证。

经查,2018年10月1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在未办理驯养野生动物许可证的情况下,经李某某介绍到南安市仑苍镇园美村苏某某的家中,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向其购买一只猴子,在抖音平台耍猴并准备出售。经泉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初步判定,涉案猴子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月6日,南安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次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同时,近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还依法对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风雨同舟

万众一心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