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間才能真正的復工,員工工資怎麼發?

電子商務吳先生


第一,國家層面規定因疫情情況假期延長至2月2日止,2月3日起各地可視情況逐步安排企事業單位復工;

第二,各省市下發的文件規定的復工時間略有不同,具體時間可查詢你所在的省市政府部門發放的復工文件規定;

第三,不管各地復工時間怎麼規定,但有個前提就是復工之前相應的疫情防護物資和措施先要保障到位,口罩,消毒液,隔離措施,就餐管理,上下班員工體溫監測,來訪人員接待措施等等,都是要提前安排好的,光這點就夠嗆,因現在哪裡都缺防護措施,本人單位也一樣,至今都沒有落實到位防護物資;

第四,看目前疫情發展的情況,拐點似乎已經來臨,但要完全復工可能還要等待1個月左右,如果後期疫情反覆,可能還會延長;

第五,因疫情原因影響單位正常復工的,單位可以與員工進行協商,根據企業支付而定,但在職員工的生活費是必須發放的(這是國家政策底線),發放標準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


人力資源Jack


那麼政府巳下達通知,大多數公司企業已於本月10日始上班,根據題意分析,還有少部分公司企業至今尚未上班,大至估量有多種原因造成可能,比如a,企業本身效益不好,缺乏資金,缺乏適應市場的產品,借疫情原因,索新不上班,趁此機會,或許老闆正在考慮企業各方面的改革改制問題。b,個別出口行業,由於疫情某方面的產品如食品類出口受阻,等待疫情好轉的趨勢,何時解除警報,就生產,較被動等等類似企業。

那麼根據題意分析,什麼時間才能真正的復工。本人認為,政府允許的上班日時間,就是依據。至於以上少數暫不上班的企業,只能發揮自主權,也是出於無奈之舉。本人理解,政府也只能做到在加強防控措施方面加強管理力度。

如各道口加強測溫檢查,返程外來人員如工作地無房居住,勸其返回老家。又如各住宅小區物業居委只能打開一扇門的通道,並要有出入證,快遞外來人不能進小區,快件放在小區大門口,通知客戶自領。

本地人春節前出省市探親訪友,春節後回本地需宅家隔離14天等等防控措施,體現了各級政府機構認真負責的態度。又如對有些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政府在稅收方面已公佈了一些優惠政策。

那麼,真正的全面復工,本人理解認為,只能說是待疫情穩定消除警報以後,才能算。但至於工資問題,分析認為,目前只能以政府2月IO日復工時間為準,如員工與企業有何勞工爭議,工資爭議,本人認為,2月1O日為分水嶺,即之前雖未上班,企業應根據政府時間要求,給於按天計算發放基本工資,2月10日上班後不存在工資問題。

而至今由於種種原因仍未上班的員工,2月10日前基本工資應同樣發放,應該說這也是法定依據,特殊情況下的特珠辦法對待。以後或者說目前仍未上班,那麼只能有企業自行考慮如何解決了。

以上個人見解,如不妥,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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