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1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葛倩)省生态环境厅今天印发通知,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建设,优化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在保障其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的环评审批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布网上办公网址或办事咨询电话,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对需要开展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的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视频直播、航拍录像、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同时确保技术审查质量。

严把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关,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对不属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建设项目,不得简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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