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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条约》的签订是不折不扣的丧权辱国的标志,谁要是敢代表清朝签这份条约,谁就要背负骂名。所以李鸿章被推出来担任首席谈判代表和签订者时,他内心的挣扎可想而知,所以他在《辛丑条约》上签名时,故意将自己的名字写成“肃”的模样,即签了自己的名字,但同时又拼成“肃”,因为他曾被清政府封为肃毅伯,所以隐含他是代表清政府签署的条约,并不是他擅作主张。
自从义和团运动愈演愈烈,影响列强在华利益后,列强组成八国联军以保护使馆的名义自天津向北京进军,同时大量义和团民众也迅速聚集京畿之地,可以说这外忧内患都伤透了清政府的脑筋,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接到进京的命令。
李鸿章对于这个命令其实心里是拒绝的,他深知北上将有生命危险,义和团是曾发誓要弄死他的,而列强对他这样的清廷重臣的态度也不明朗,所以李鸿章接到圣旨,一边表示立即北上,将“单身诣阙,以赴急难”,一边又寻找各种借口,交通、政治、军事和粤人挽留等众多理由拖延北上。所以说他只是在做样子而已。
随之而来的是让李鸿章更加惊愕的清廷对外宣战,李鸿章就到处和大地重臣相互沟通,表明这是乱命,自己坚决反对,自然也就不北上赴急难了。正好这时候东南众总督都联合起来,这就是有名的“东南互保”。
李鸿章一边推迟北上,一边联合各方势力促使慈禧改变决定。他希望慈禧能下决心剿灭义和团,与列强和谈,不然会再次给列强进军侵华的口实。慈禧迫于形势,只好一面多次下旨李鸿章火速北上进京,一面不断加大对李鸿章的赏赐和拉拢,委以李鸿章北洋大臣的重任。但是李鸿章还是推三阻四,一直到慈禧往西跑之前让李鸿章便宜行事,李鸿章才决定北上议和。
李鸿章这么推三阻四,其实和他签署《马关条约》的前车之鉴有关系,当时他不仅遭受种种骂名,还被进行了政治打压,只能赋闲在家。所以他害怕到时候清廷再卸磨杀驴,给他造成更大的打击。
当然这不能表明李鸿章没有救国之心,不然他也不会忍辱负重到处奔走,当时张元济劝说他不要北上时,李鸿章称:“我这条老命还拼得过”。可是人都是矛盾的,虽然李鸿章自认和清廷的命运已经纠缠在了一起,但是这无尽的骂名,他还是不愿独自承受。看他用名字写成“肃”字,就可见他私下估计是练过的,可怜可叹这小老头,后半生都在代表腐败的清廷到处签订条约。
邯郸醉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中文本上签署的并不是“肃”字,甚至并不是一个字,而是画了一个押,这是比签名更为正式的形式。
根据《辛丑条约》中文本第十二款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画押”形式,而不是签字形式,所以李鸿章这么做,是遵照条约的规定而为之。同时和李鸿章参加谈判的庆亲王奕劻,在《辛丑条约》上也是画了押,而没有签名。
这里所说的“押”,即“花押”,是中国传统的一种防伪签名模式,从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现代,新中国成立后,一些老人也还依然有使用这种花押的传统,只是现代以来已经越来越少有人用这个,以至于“相见不相识”。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设计,往往是运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号为元素,按照书法习惯组合“攒”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笔画顺序、细节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难模仿,因而常用于在正式的文书上签署。
(李鸿章的花押并不是一个“肃”字,而是包含了“李鸿章”三字笔画在内的设计。可以看到起笔实际是“李”,中间包含了“鸿”,收笔部分有“章”的笔画)
如果仔细看李鸿章的花押,实际上根本不是个“肃”字,实际上是把“李鸿章”三个字的笔画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条规上李鸿章签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签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条约上,李鸿章签署的花押)
(1895年马关条约中文本上,李鸿章、李经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条约》外,李鸿章从19世纪70年代参与谈判签署的《日清修好条规》、《中日天津条约》、《马关条约》上,也都是依照约文规定,签署的花押。
海研会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因为李鸿章当时是独自一人承受屈辱去签字的,不签自己的全名,而是以自己“肃毅侯”的身份去签字签了一个“肃”,这样也是为了保留自己最后的尊严。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李鸿章只签了一个“肃”,其实是画押,当时规定的是双方条约不能写名字而是进行画押,所以这个“肃”就只是画押而已。
画押这个说法是比较令人信服的,因为当时列强和我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全部都是采取的花押方式签订,在那个年代,签名是比较容易模仿的。
所以为了保证条约的安全性,列强全部都要求清政府大臣签订的时候都采取画押的方式,画押的效力确实也比签名高级很多。
那什么是画押呢?为什么一个“肃”字就算是画押呢?我现在来看当时李鸿章的那个“肃”字有点像道士画的符,这是当时高官的一种独特签名方式。
最早起源于唐朝。这个“肃”和平常的肃不一样,是根据自己名字的一些笔画,然后加上自己独特的风格形成的,这样写出来字就似字非字,让常人难以模仿。
而且当时在《辛丑条约》上面也明确规定了,签订形式只能用画押的方式进行,这种事情在当时是非常正常的,我们观察清政府和其他列强签订的条约,比如和日本签订的《日清修好条规》条约的时候也是采用的画押方式,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出当时签订这些条约统一采用画押的方式而不是签名。
江水趣谈
如果看过热播剧《走向共和》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样一个场景:
清政府在与外国列强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的时候,由李鸿章和奕劻负责签署。但正当奕劻要签字的时候,李鸿章就制止了他,并说:“天下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签在这卖国条约上,就是千古罪名啊。王爷,你还年轻,路还长着呢,由我来吧。”
于是乎,李鸿章就代表了奕劻在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请注意,这儿并不是——李鸿章,三个大字,而是一个“肃”字。
当然了,这毕竟是出自影视剧,实际上,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库房的《辛丑条约》原版条约上,不仅有十个国家代表的签字,还有李鸿章的签字和印章,当然了,还有庆亲王奕劻的签字和印章。
(如下图:)
(庆亲王奕劻签章的内容: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关防)
那么,为何李鸿章不签自己的名字,而偏偏签一个“肃”字呢?
实际上,这本身也是他的称呼,因为他已经被朝廷封为了“肃毅侯”的爵位,所以用“肃”字来代表自己,未尝不可!
方圆文史
李鸿章他在条约上签的字不是肃,其实说白了还是他的签名,只是似乎象征的意义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而且还将背后的东西给稍稍放大了一些。
这个所谓的肃字其实还是李鸿章这三个字演变而来的,是李鸿章他个人的一种代表,在当时这种被称作为画押。
那么李鸿章为什么要这么签呢?因为不可否认,那些印在纸上的东西叫做卖国条约,他李鸿章何尝不清楚。但是他代表着清政府,能违反国家意志吗?很明显不能,但是让他自己承担所有,公平吗?很明显。
所以,肃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种方式,或许有心里安慰的成分吧。毕竟世界上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另外,这个肃虽然是李鸿章所签,但是另外一方面,他还象征着清政府。在未来的某一天,看到这个字肯定不会第一眼就会想到李鸿章,但是要是李鸿章这三个字签上去呢?很明显了吧。
众森淼
答: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的是“花押”。
在中国古代,花押可是比签名更具法律效力的东西。
首先,根据《说文解字》一书对“押”字的解释:“押,署也。”
即“押”的意思就是署名。
但是一些老百姓不识字,他们在接触到合约文书之类需要署名的时候,签不了名,怎么办?
那么,就可以根据他心中所想,随便画个什么图形。
由于这个图形直接表现出个人的习惯与创意,旁人难窥其意,就难于模仿作伪,且辨识度极高,所以比签名更具法律效力。
因此,“花押”也叫“画押”。
但是,高雅的知识分子不喜欢别人说自己在“画押”——那样是等同于讥笑自己不识字。
他们在画押的时候,故意用草书写一些似是而非的字,并且挤攒在一起,让人难于识别,改称为“花押”,意思是用花体字写的符号。
宋人洪迈因此在《容斋五笔》中说:“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
在宋代,由于与邻近的辽、金、西夏都有经济、文化上的交流,这些兄弟民族不识汉字,画押更加盛行。
蒙古入主中国后,擅长骑躲的蒙古却难于执笔,甚至推行固定押印以代替执笔画押。
另外,花押这种形式也不仅只在中国流行,在亚洲其他国家甚至欧洲也都有签名用“花押”的形式。
尤其是日本。
现代的中国人已经几乎没有人会花押了,日本人还保留着花押的习惯。
1871年《日清修好条规》上,李鸿章签署的是花押,日方代表签署的也是花押。
1901年的《辛丑条约》中文本第十二款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画押”形式,而不是签字形式。
所以李鸿章就遵照条约的规定签了花押。
和李鸿章参加谈判的庆亲王奕劻也同样是在《辛丑条约》上签了花押,没有签名。
除《辛丑条约》外,李鸿章在《中日天津条约》、《马关条约》上,也都是依照约文规定,签署的花押。
李鸿章的这个花押,远看像“肃”字,估计跟他是一等肃毅伯这个爵位有关。
近看这“肃”字,上边的部分是一个“李”字的一半,中间的部分是狂草的“鸿”字,下边部分收尾处隐藏有一个“章”字。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
李鸿章本人从来没做过解释,全由观者自己品味了。
下面列举几个非常著名的花押,大家来品味一下其中意思。
第一个是书画皇帝宋徽宗的花押:很随意的两横,然后急匆匆的一个提折。
啥意思呢?
肯定不是他的名字赵佶。
有人根据他的身份猜,说是“天下一人”,不知您以为然否?
第二个是大明亡国之君崇祯皇帝的花押,这盘龙团凤的一堆,写的是什么呢?
有人说是他名字中的“由检”二字;也有人说是“一国之主”,您觉得呢?
第三个是民族大英雄郑成功的花押——漳州军饷大元上面铸有他的花押——有人说是“朱成功”三字合体,您看出来了吗?
覃仕勇说史
甲午战争失败后,做为清朝全权大臣的李鸿章,远渡重洋与自己的老对手伊藤博文谈判。谈判的过程极其艰难,李鸿章虽然竭力为自己代表的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但奈何是战败国,徒劳挣扎,最后被迫签订了条款极其苛刻的《马关条约》。
回国后,清政府撤去了李鸿章北洋通商大臣等重要职务,全国骂声四起,李鸿章心如死灰,此番遭遇开始动摇裱糊匠对清廷的“忠”。
八国联军侵华期间,面对清廷的勤王诏书,李鸿章称之为“矫诏、乱命”,联合张之洞等人与西方各国领事签订条约,实现“东南互保”;甚至私底下与南方革命党眉来眼去,若不是时机不成熟,再加上年事已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总统有可能就是李总统。
食君俸禄,忠于朝廷,与君分忧,清朝最大的背锅侠,背着千古骂名,在诸多的不平等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辛丑条约》签订时,心灰意冷,对清廷的忠荡然无存,签个“肃”字,告诉世人:朝廷无能,非我之罪也。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
念念分明堂
《马关条约》确实是该李鸿章去签,这个骂名他得背。
但《辛丑条约》关他鸟事啊!
义和团的师兄弟们在北京玩红灯照的时候,他正在广东做总督呢。
慈禧脑子进水对列强宣战后,他和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搞了东南互保,避免被列强瓜分的命运。
等联军进了北京城,慈禧逃到西安后,一地鸡毛无人收拾,才逼着李鸿章出来收拾残局。
后人多目李鸿章为卖国贼,却不知,仅此一事,也足以洗尽其一生耻辱!
风疾知劲草,板荡识忠臣。
身为臣子,见功名事业而奋不顾身,故值一赞👍。
而明知是耻辱之事,却为国家计,毅然决然赴身前往者,是为真国之柱石,更值一赞。
惜此等不易,却不为世人所知,更不为后人所谅!
少荃少荃,后人多是混帐!
中堂中堂,世事如此艰难!
假设庚子之乱后,李鸿章不出,中国久乱之局面无人收拾,日俄必势瓜分中国,应是情理之内、意料之中事。
所幸中国还有李鸿章!
遥想当年,李鸿章在广州接慈禧诏,乘船北上,临别之际,七旬老人,坐于船头,对送别之人慨然而道:
——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钟不鸣,和尚死矣!
说罢,两行浊泪,一抹夕阳,掉棹北上,已知不会再有归时。
辛丑年,与列强十一国签约,如此重耻国约之上,李鸿章不写名、不写字、不写号,只写一“肃”字!
名、字、号者,均得之于父母或己身,而所谓“肃”者,清廷当年所赐“肃毅候”之爵。
一字写罢,掷笔长叹,得之于清,还之于清!
回望当年,犹存“一万年来谁著史? 八千里外欲封侯”之雄心壮志,而今安哉?痛何如哉!
归,数月后,卒。
慈禧闻讯,大哭,是为其平生未有之伤心。
风谈天下
提起李鸿章,我们第一印象恐怕就是中学课本上签订《辛丑条约》的那个插图了吧。李鸿章究竟是误国的佞臣和爱国的忠臣,功过各有,谁也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论断。有人说李鸿章自觉惭愧,于是在《辛丑》上签的名字用“肃”字代替,怕后世人诟病,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名字。
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条约上的“肃”字,就是李鸿章的名字。这种写法在中国传统中是的画押,即“花押”,它是中国古代代替签名而设计出的一种形式,有的创造成一种抽象的文字,有的甚至只用一个符号来作为记号,通俗来说,也就是自己设计的一个专属签名。
我们来仔细看一下这个“肃”字,上边的部分是一个“李”字半截,而中间的部分则是简化的“鸿”字,下边部分收尾处是一个隐藏的“章”字,三个字巧妙的组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酷似确形似“肃”的字。
“花押”的写法,除了本人亲笔,外人很难模仿,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保密性,也间接体现了一种重视程度。再加上古代中外都有花押的传统,所以用花押在协议上署名来代替本名就再合理不过了。 说起“花押”,它始于唐、兴于宋、盛于元,自古以来就有“押字不书名”的习惯,画押和传统的签名相比,它具有一定的防伪作用。“花押”作为个人的签名更加难以复制和摹仿,从而达到保密的效果,因此这种落款以”花押”的形式出现在契书合约上就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所以,《辛丑条约》上李鸿章用“肃”字代替签名也就顺理成章。 在封建社会时期,花押这种形式也不仅只在中国流行,在亚洲其他国家甚至欧洲也都有签名用“花押”的形式。“花押”在欧洲多是一种图形样式签名,一般用来表明签署人的身份或者证明某事物的归属问题。而且欧洲地区并不像中国,自古变有象形字,文化能够代代相传,欧洲的文化大且只有贵族能够识文断字,认识字的人也就十分有限,“花押”凭借图形的优势迅速而持久的在欧洲大陆得以发展和延续。
《辛丑条约》签订以后,世人普遍都对李鸿章深有不满,自此便打上了懦弱胆小的印子。 其实李鸿章是一个有勇有谋的晚清重臣,在当时风雨飘摇的中国,面对腐朽的清王朝,他深刻的认识到了变革的重要性。于是发起了轰轰烈烈洋务运动,让气息奄奄的清政府有了一丝活力。 同时他也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在当时的中国,李鸿章可以说是唯一一个能与西方列强周旋的朝臣,许多重要条约都是他着手经办。李鸿章虽然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但是代表了封建阶级的他也有自己的局限性。跟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列强的无理要求,他也曾据理力争,然而弱国之下哪来的资本与之谈判。 在议和大会上,李鸿章已是风烛残年的老者,为官一世,临了却要担起太多是他或者不是他的责任,落笔时的心情恐怕难以用语言表述。
旧时楼台月
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上签下的并非自己的本名,也不是所谓的“肃”字,而是自己设计的“花押”。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一答,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花押”的历史。
在不少影视剧中,过堂审讯后都有个犯人“画押”的情节。这里的“画押”,与李鸿章所签的“花押”,本质上是一回事,也就是相当于咱们如今所说的签字。李鸿章之所以这么签,并不是他的首创,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羞耻心,而是有着十分古老的传统。
简单来讲,就近年来出土的文献显示,早在汉代时便有“签名”和“画诺”的做法。在汉晋时期,一些上行文书经上级官员批准后,会在后面签上一个“诺”字。因旧时能读书写字者很少,所以官员们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来画“诺”,也具备了辨识度,可作为凭证。这便是后来的“花押”。
在宋代黄伯思所撰的《东观余论》一书中,曾有这样一段记载:
就此来看,“花押”的提法,至迟在宋代时,人们已经将在奏章、文书上的签名称作“花押”。花押中的“花”,所指的是“花体字”,也就是自定的一种草体字。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他人冒签。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样一个图案岂不是更容易被仿写?
实则不然。要知道,比起大家都能书写的文字而言,自己设计的“花体字”实际上更具有辨识度。古代读书人很少,而以毛笔书写的时代,一些复杂的文字并非谁都能够模仿。以李鸿章三个字为例,如果签署本名,反倒容易冒名顶替,而他签署的那个看起来像是“肃”字的花体字,则很描摹。
花押的传统,在晚清时同样保持,所以李鸿章在与列强签署条约时,也是用花押,而不是签署自己的本命。他所描摹的这个文字,或者说是图案,与签名印章有着一样的法律效力。
最后只得指出的是,尽管李鸿章不愿签署《辛丑条约》,更不想给自己留下个卖国贼的骂名,但人在官场身不由己,最终还是让慈禧逼着去做了最后一次“卖国贼”。只是,他用的花押,而不签本名,则是当时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