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十条措施鼓励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

当前,安徽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2月9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八项若干措施,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安徽出台十条措施鼓励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

2月11日晚间,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在合肥市尚都酒店举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柯文斌介绍《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武潇主持发布会。

柯文斌介绍说,文件起草主要是基于三点:一是抓落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精神。二是有针对。从全省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全局和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面临的短期困局考虑,拟定了复产稳产、技改支持、降低成本、信贷支持等政策,支持企业稳产扩产。三是可执行。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下,在安徽省权限和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前期制造强省、减税降费等政策,同时参考吸纳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等省做法。

《若干措施》共有10条,“最核心的内容有两条:一是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健全重点防控物资产业链,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柯文斌指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就是鼓励支持已纳入调度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尽可能克服各种困难,扩大产能,实现稳产满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加设备等方式,实现增产扩产。

柯文斌表示,此政策属于疫情防控期间的阶段性政策,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国际商报记者/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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