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上市公司積極捐款籌物戰“疫”

支持!上市公司積極捐款籌物戰“疫”

支持!上市公司積極捐款籌物戰“疫”

新冠肺炎自爆發以來,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各行各業、各界人士均快速行動,紛紛在第一時間,盡最大的努力對疫區開展幫助。英雄都是勇於挺身而出的普通個體,上市公司也不例外。

廣大上市公司識大體、顧大局,不計利益得失,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與全國人民同舟共濟,守望相助。有的醫藥上市公司在春節期間那是開足馬力,加班加點生產醫療用品;

而餐飲、酒店、旅遊、客運等服務公司,更是秉承著特殊時期不給國家添亂的原則,紛紛暫停營業,要知道,暫停營業得給公司帶來多大的損失呀!但上市公司就是不計較得失,為克服疫情犧牲自我!

不論是天災還是人禍,災情面前都是最考驗人性的時刻,截至目前,根據A股上市公司公告,已有數百家上市公司發佈對外捐贈公告,包括但不限於捐款、捐贈醫療物資、捐贈食品物資等各類疫區所需品。

據統計,僅滬市A股上市公司,單捐款金額就已經高達28億了!如招商銀行捐款2個億,恆力石化捐款1個億,貴州茅臺捐款8千萬,方大特鋼捐款3千萬等等。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除了很大一部分公司自身的捐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還自掏腰包為疫區人民貢獻愛心。

福耀玻璃實際控制人曹德旺通過其創辦的河仁慈善基金會捐贈1億元專項用於支持湖北省和福建省疫情防控之需;東風汽車控股股東東風集團捐贈3600萬元;三安光電控股股東三安集團向疫區捐贈1千萬元用於醫藥和食品物資採購等等。

對企業來說,積累“公信力資本”也是有成本的,這種成本是企業在享受利潤回報同時必須承擔的沉默成本,也是對社會公共資源獲取的一種回饋。

毋庸置疑的是,這些“公信力資本”也將在未來反哺企業影響力的社會影響力拓展,成為企業珍貴的“隱形資產”。

那麼這些公司如此大額的捐款捐物是否會影響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捏?客觀上看,企業對外捐贈,淨資產減少了,當年的淨利潤也下降了,從簡單的財務報表數字來看,還確實是或多或少影響了一點股東的利益。

但是,從長遠看,承擔社會責任是公司生產經營中最不可忽視的問題,因為社會責任本身就與公司盈利能力、價值創造密切相關,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才能長久的存在與發展下去,公司的利益來自於這個國家和社會,當國家和社會有難時,也必須要學會反哺。

人心都是肉長的,中國人又最講知恩圖報,上市公司為抗疫捐贈,我們應當鼎力支持!

在特殊時期上市公司對外捐贈能夠給抗擊疫情帶去強有力的力量,但公司也要注意合規披露,莫讓好事變壞事。

按照滬深兩市《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於達到披露標準的捐贈事項,上市公司必須予以披露,如果沒達到呢,公司可以自願選擇披露或者不披露。

不過,自願披露也不可以任性妄為,尤其是前些天股價波動較大的公司,有些也想乘此機會釋放利好消息提振股價。

自願披露要注意披露的事項要審慎客觀,別故意誇大公司的捐贈力度,有多少是多少,更不要利用披露信息來從事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並且呢,你還得遵守一致性原則,以後發生類似情況,都得一視同仁披露,不能選擇對自己利好的消息來披露。

那對於應當披露的對外捐贈來說該怎麼披露呢?根據滬深兩市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捐贈金額達到最近一期總資產10%以上,或淨資產10%以上+1000萬元(創業板500萬),或對公司產生的利潤佔淨利潤10%以上+100萬元的,就應當對外披露了。

如果上述比例和金額相應擴大了5倍(創業板的金額擴大3倍),那麼上市公司還應當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

如果是國資的上市公司,還需要遵守國資管理的相關規定。要是一不小心對外捐贈金額過大,達到重大資產重組,還應當按照重組辦法披露的標準披露。

重組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情形不僅包括了購買、出售資產,還包括了對外捐贈和接受附義務的贈與。

比如前些日子,*ST仰帆就發佈公告,上市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將其持有某公司的51%的股權無償贈與公司,受贈金額達到了重大資產重組的標準。

當時該事項也引起了交易所的關注,並對上市公司發出問詢,要求公司回答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標準。不過,公司答覆,雖然公司受贈金額較大,但為無償受贈,不屬於接受義務的受贈,故無需按重組標準披露。

病毒無情,人間有愛。面對病毒的挑戰,越來越多的企業出錢出力支援遠方的同胞,為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經過此次疫情,受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實體企業,做實體生意的,甭管大小,疫情期間,大家都不容易。但客觀來看,困難之後,我們各行各業的應急處置能力將有進一步的提升,彼此間的聯繫也將更加緊密,相信災難過後我們終將脫下口罩,擁抱彼此!期待眾星成海,眾志成城,早日迎來勝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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