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上市公司积极捐款筹物战“疫”

支持!上市公司积极捐款筹物战“疫”

支持!上市公司积极捐款筹物战“疫”

新冠肺炎自爆发以来,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行各业、各界人士均快速行动,纷纷在第一时间,尽最大的努力对疫区开展帮助。英雄都是勇于挺身而出的普通个体,上市公司也不例外。

广大上市公司识大体、顾大局,不计利益得失,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有的医药上市公司在春节期间那是开足马力,加班加点生产医疗用品;

而餐饮、酒店、旅游、客运等服务公司,更是秉承着特殊时期不给国家添乱的原则,纷纷暂停营业,要知道,暂停营业得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呀!但上市公司就是不计较得失,为克服疫情牺牲自我!

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灾情面前都是最考验人性的时刻,截至目前,根据A股上市公司公告,已有数百家上市公司发布对外捐赠公告,包括但不限于捐款、捐赠医疗物资、捐赠食品物资等各类疫区所需品。

据统计,仅沪市A股上市公司,单捐款金额就已经高达28亿了!如招商银行捐款2个亿,恒力石化捐款1个亿,贵州茅台捐款8千万,方大特钢捐款3千万等等。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除了很大一部分公司自身的捐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自掏腰包为疫区人民贡献爱心。

福耀玻璃实际控制人曹德旺通过其创办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赠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湖北省和福建省疫情防控之需;东风汽车控股股东东风集团捐赠3600万元;三安光电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向疫区捐赠1千万元用于医药和食品物资采购等等。

对企业来说,积累“公信力资本”也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是企业在享受利润回报同时必须承担的沉默成本,也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获取的一种回馈。

毋庸置疑的是,这些“公信力资本”也将在未来反哺企业影响力的社会影响力拓展,成为企业珍贵的“隐形资产”。

那么这些公司如此大额的捐款捐物是否会影响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捏?客观上看,企业对外捐赠,净资产减少了,当年的净利润也下降了,从简单的财务报表数字来看,还确实是或多或少影响了一点股东的利益。

但是,从长远看,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最不可忽视的问题,因为社会责任本身就与公司盈利能力、价值创造密切相关,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才能长久的存在与发展下去,公司的利益来自于这个国家和社会,当国家和社会有难时,也必须要学会反哺。

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人又最讲知恩图报,上市公司为抗疫捐赠,我们应当鼎力支持!

在特殊时期上市公司对外捐赠能够给抗击疫情带去强有力的力量,但公司也要注意合规披露,莫让好事变坏事。

按照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捐赠事项,上市公司必须予以披露,如果没达到呢,公司可以自愿选择披露或者不披露。

不过,自愿披露也不可以任性妄为,尤其是前些天股价波动较大的公司,有些也想乘此机会释放利好消息提振股价。

自愿披露要注意披露的事项要审慎客观,别故意夸大公司的捐赠力度,有多少是多少,更不要利用披露信息来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并且呢,你还得遵守一致性原则,以后发生类似情况,都得一视同仁披露,不能选择对自己利好的消息来披露。

那对于应当披露的对外捐赠来说该怎么披露呢?根据沪深两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捐赠金额达到最近一期总资产10%以上,或净资产10%以上+1000万元(创业板500万),或对公司产生的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100万元的,就应当对外披露了。

如果上述比例和金额相应扩大了5倍(创业板的金额扩大3倍),那么上市公司还应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如果是国资的上市公司,还需要遵守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是一不小心对外捐赠金额过大,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还应当按照重组办法披露的标准披露。

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仅包括了购买、出售资产,还包括了对外捐赠和接受附义务的赠与。

比如前些日子,*ST仰帆就发布公告,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其持有某公司的51%的股权无偿赠与公司,受赠金额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当时该事项也引起了交易所的关注,并对上市公司发出问询,要求公司回答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过,公司答复,虽然公司受赠金额较大,但为无偿受赠,不属于接受义务的受赠,故无需按重组标准披露。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面对病毒的挑战,越来越多的企业出钱出力支援远方的同胞,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经过此次疫情,受影响最大的还是那些实体企业,做实体生意的,甭管大小,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但客观来看,困难之后,我们各行各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将有进一步的提升,彼此间的联系也将更加紧密,相信灾难过后我们终将脱下口罩,拥抱彼此!期待众星成海,众志成城,早日迎来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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