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服务业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审查备案和疫情防控手册

青白江区服务业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备案和疫情防控手册


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怎样申请恢复生产经营?

在全国或四川省、成都市疫情解除前,实施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审查备案管理,合格一家恢复生产经营一家。

企业在申请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做好前期相关准备

编制恢复生产经营方案:

包括:

(1)《青白江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恢复生产经营方案》

(2)青白江区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承诺书

(3)单位防控物资准备清单

(4)单位员工体温检查登记表

(5)单位消毒情况登记表

(6)青白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登记表

(7)经过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高发区返岗员工体征监测日报表

(8)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

(员工规模在15人(含)以下的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简化手续,只提供《青白江区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承诺书》)

做好恢复营业准备:

(1) 建立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

(2) 对员工进行摸排,建立企业职工实名制健康管理台账、返岗人员排查记录档案

(3) 设立卡口,加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4) 储备口罩、消毒液、测温计等防控物资

(5) 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要预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

填写《青白江区服务业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审查备案申请表》

提出申请:

将申请表并附上恢复生产经营方案提交所涉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镇(街道)。

所涉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镇(街道)受理后,接受相关单位现场核查。

恢复生产经营:

相关单位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查通过后,所涉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镇(街道)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同意恢复生产经营通知后,按原申请的恢复营业时间组织恢复营业。

如何加强员工管理?

做好人员疫情排查

服务业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前,需对近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对其他市外抵蓉、对疑似和确诊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等的员工精准排查,确保排查人员不遗漏,人员信息不隐瞒。

做好分类管理

1. 以下人员暂缓返岗:

  • (1)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岗的员工,暂缓返青白江。
  • (2)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青员工,向园区管委会、镇(街道)及辖区疾控机构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对两周内有疫区往来史、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在青白江人员,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做好返岗人员日常管理

建立员工每日检查制度、员工病假记录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每日对出入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记录,建立全体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或咳嗽症状,及时送往发热门诊并及时报送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控中心;一旦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的,应立即停产并封锁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企业现场疫情如何防控?

出入口管理

  • 1. 企业应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并安排专人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 2. 有条件的企业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立应急隔离区域。

办公区域

  • 3. 办公区域、电梯间、会议室每日消毒,做好通风防控工作。
  • 4. 请洗手,做好个人卫生,企业人员佩戴口罩。
  • 5. 倡导线上办公和错时办公。
  • 6. 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建立员工体温状况登记台账。

经营场所、设施管理

  • 7. 经营场所每日消毒。场所内扶梯扶手、柜门拉手、电梯按键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及公共物品应每天实时消毒。
  • 8. 严格进出车辆管理及人员。

物资管理

  • 9. 企业须配备一定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齐消毒器具、测温仪等。
  • 10. 卫生间配备洗手液,电梯间配备专门的纸巾,有条件的企业在出入口配备免洗消毒液。
  • 11. 配备一定量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垃圾管理

  • 12. 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对存放垃圾的区域要做重点消毒处理。
  • 13. 在醒目位置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

就餐管理

  • 14. 做好食堂餐具设施设备消毒和每日场内消毒。
  • 15. 食堂员工应身体健康,佩戴口罩。
  • 16. 可安排延长食堂用餐时间,安排员工错时分区域就餐,做到“专碗专筷”,或增设盒饭,避免群体性聚餐活动。
  • 17.禁止采购冷冻、野味、卤味等食品,菜必须煮熟。

会议管理

  • 18. 企业应减少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非接触式会议方式。
  • 19. 确需集中进行的会议,应做好通风,控制人数,参会人员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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