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涯季後賽哈登獲得910次罰球,而科比獲得1617次,為何總說哈登“碰瓷”卻沒人說科比?

體育道德經


罰球沒有錯!錯的是打球方式,博犯規和造犯規的區別,一種是自信,自信對方防不住自己,自己能把球放進框裡,對方被迫犯規。衝的是籃筐而不是人。一種是沒信心投進吧!衝的是人而不是籃筐。


妖刀無形




作為NBA歷史上最善於騙取罰球的運動員,詹姆斯哈登生涯目前為止已經獲得了910次罰籃,這也讓許多人對他貼上了“碰瓷”的標籤,但是同為歷史上頂級得分後衛,湖人名宿科比布萊恩特生涯拿到了更加恐怖的1617次罰球機會,但外界對於科比的評價卻是鐵血、硬漢等正面評價,這是否對於哈登並不公平?人們是否在用有色眼鏡看待他的表現?



科比職業生涯季後賽一共獲得過1617次罰球,而他也命中了其中1320次, 排名聯盟歷史第三位,但是科比職業生涯一共參加過220場季後賽,一共出場了8640分鐘比賽,換言之科比場均能夠獲得7.35次罰球機會,而哈登目前一共在季後賽出場了116次,4074分鐘,累積獲得910次罰球,也就是場均7.84次,也就是說哈登每場獲得的罰球機會略微比科比高一些。



再來看兩個人的打球方式,哈登的進攻方式大部分都是三分線外或者突破籃下,而他博得罰球的方式,也是製造對手三分犯規,或者在突破後利用自己身體與對方糾纏在一起的機會強行出手,博取犯規機會。科比職業生涯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內線作戰,無論是他的跳投還是突破,都佔據了個人進攻中相當高的比例,這也是他能夠獲得罰球的重要原因。



雖然兩個人場均罰球次數差距不大,但是科比在哪個時代打球方式與今天不同,並且裁判吹罰尺度也更加寬鬆,換言之哈登獲取罰球的機會更加容易,而科比需要再賽場上與對方有極為明顯的身體接觸,才有可能獲得罰球機會。



數據並不能代表一切,哈登的進攻是常規時間總能夠製造罰球機會,但是關鍵時刻卻習慣性隱身,而科比越是到關鍵時刻越是將球隊一個人扛在肩上,一次又一次衝進禁區,去拼殺博得罰球,從根本上看兩個人之間就有明顯的區別。


百日體育


就像每個球員都會投三分,為什麼庫裡代表三分?

就像每個球員都會扣籃,為什麼卡特代表扣籃?

就像每個球員都會助攻,為什麼納什代表助攻?

就像每個球員都會打籃球,為什麼詹姆斯代表籃球?


科比造犯規什麼情況,都是直接在空中上身體的,拼命才得到的罰球機會。對於科比來說,五個人就是大空位,他經常不傳球也要造殺傷,強度可想而知。每支球隊都會包夾科比,難免會被撞。但科比有時還是能進球,進不了那就因為被侵犯得到罰球。



但哈登怎麼做的呢?得益於裁判不知道哪裡來的標準,一衝就有罰球。哈登體力不好,經常在第四節打不動,為什麼還有這麼多分呢?主要就是罰球多,罰球一個可以停表,另一個可以休息,這倒聽科學的。但比輪休還讓球迷反感,買票是為了看飛天遁地,不是點球大戰的。



氧氣是個地鐵


籃球規則的誕生我認為是為了讓人們在更加公平環境中去利用自己的身體和技巧把球投進籃筐! 然而哈登確是在利用規則的懲罰措施去得分! 讓很多防守球員懼怕規則,這不是籃球和籃球規則的錯,而是這種做法就背離了籃球這項運動的初衷!!

最少我不喜歡這樣的球員,即使他很強!原本可以靠實力,確非要投機取巧!

球員過分的追求數據這跟商業和合同有關,也無可厚非!

只是個人喜好罷了


發財脆皮豬


因為你登很聰明, 哈登打球追求的是最高效的打法。 他主要得分方式就是三分和突破。 三分是正常一個回合能得到的最高分, 籃下則是進攻效率最高的地方。所以哈登幾乎放棄了中距離。 那麼當哈登手感不佳時什麼進攻方式最高效呢? 無疑是罰球,以哈登90%的罰球命中率來說,犯規幾乎就等投進一箇中距離。 所以與其完成各種高難度效果難料的投籃不如用自己的身體去創造更多的罰球。 科比則不然,瞭解科比的都知道科比那種近乎偏執的好勝心。所以他十分享受用各種各樣高難度的投籃去摧毀防守者的那種情景, 兩人, 一個以進球為主要目地, 另一個能罰球進不進球無所謂, 本質上就有區別。


素質教育之漏網之魚


科比詹姆斯他們,對手是在他們殺到籃下,不得已犯規,這樣才有罰球的,馬賽克的碰瓷帝,三分線就開始利用規則來碰瓷獲得罰球,太噁心了!


又是桃花盛開


同樣是罰球,為什麼哈登季後賽910次罰球被貼上“碰瓷”的標籤,而科比職業生涯季後賽一共獲得了1617次的罰球,卻沒人說科比“碰瓷”呢?數據雖然是最直觀的東西,但是很多時候數據並不能體現一些事情。很多球場上的具體表現還是得通過比賽才能瞭解。

首先,科比職業生涯季後賽1617次罰球,可是用了20個賽季,220場季後賽獲得的,場均罰球只有7.4次;而哈登的910次季後賽罰球次數只是在10個賽季,116場季後賽比賽裡完成的,場均獲得罰球次數7.8次。當然這並不能因為場均罰球次數多就稱為碰瓷,如果這樣說的話,那喬丹場均9.9次罰球機會不的是“碰瓷”屆的鼻祖了?他只用179場比賽就獲得了1766次罰球機會。

其次,哈登和科比的打球方式不一樣。哈登在投籃時,很多時候會主動用身體朝防守球員身上貼,然後將動作放大,屬於主動造成對手犯規的以獲得罰球機會的手段;而科比與其相反,他經常會通過假動作晃開對手,或者通過後仰的方式來避開對手的防守,儘管如此,科比的罰球依然不少,因為很多時候對手根本防不住他。

第三、時代不一樣。現在是小球時代,是三分時代,比賽節奏很快。但是比賽的觀賞性真的比不上十多年前。喬丹和科比這類的球員,都喜歡往內線突,對對手的內線造成殺傷,要麼你讓我得分,要麼你送我上罰球線,肌肉的碰撞多了許多的觀賞性,加上當時節奏緩慢,罰球也不會對比賽的流暢度產生影響。但是現在呢,本來就只能靠流暢度增加觀賞性的比賽,突然來一個犯規,打斷了比賽的流暢度,觀眾肯定是不買賬了。

如果哈登能增加侵略性,不斷的依靠往內線突破來造成犯規,我覺得他的“碰瓷”標籤很快就會撕掉。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比賽方式,雖然他們的做法不一樣,但是最終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得分,幫助球隊贏球。


溪北風


主要原因還是在於,一個主動,一個被動。

此話怎講?

哈登是主動地去尋找被犯規機會,俗稱碰瓷。也就是說,他故意地去尋找人家對他犯規 從而站上罰球線。有點騙犯規的意思就是說他故意去製造車禍現場,然後,裝被侵犯了,博取裁判同情,然後 ,站上罰球線。

而科比,科比是被動。

科比其實很不屑這種故意地去製造進攻犯規的手段,沒辦法,嘮嗑就是這麼高傲,這麼牛逼,他就是要正面地去打倒你,擊敗你,而你沒有辦法,只能夠犯規。很多時候,很多人都無法單單是依靠防守去阻擋他,唯有去犯規了。

看科比的比賽,你就知道很多時候,你無法限制住他,單單是依靠一個人,不管對手是誰,他總是可以尋找到空間去出手,對手沒辦法,三人四人甚至是五人上去,這對他來說,也是沒得任何辦法。

只有犯規,可很多時候,犯規都無法阻擋他。

讓我們的故事從NBA開始,籃壇碧玉刀,喜歡我就關注我吧。


籃壇碧玉刀


一個事實不知道科蜜認不認可:NBA皮毛犯規第一個受益人是誰?是科比,沒有科比的皮毛犯規科比能拿冠軍?真是開玩笑,24投6中居然冠軍,居然FMVP真是開天大的玩笑,每當提起此事,科蜜就一番言論如下:當然我也瞧不起哈登的打法,但是科比50步笑百步就是過分了,不服去查資料最大受惠人是不是科比,惡行如此的人媒體已經夠寬容的了,所以千萬別說媒體不待見科比!






澈水清流


這個問題就要牽扯到兩位球員的比較了。眾所周知,在科比退役後,誰能接過科比接力棒做聯盟第一得分後衛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目前來看,哈登確實是一眾後衛裡面呼喊聲最高的。

自然而然,在各個方面,都要拿科比來比較。儘管次數比科比少,可依然免不了被人說“碰瓷”,只因為兩者打法實在不同。在96黃金一代的那些球星裡,四大分衛震撼聯盟,東科西艾,南卡北麥,撐起整個後衛水平,突破、扣籃、單打、中投、三分,各種得分手段不但手到擒來且極具觀賞性,那個年代過來的球星,他們的罰球只能是突破或者在突破的路上造成的,那些罰球,大多數是被迫的,如不犯規只能得分!像科比這類球員,眼裡只有勝利,並且這勝利只有自己打來拼來的。

而哈登,從成名後開始,就以碰瓷登著稱,從正面說,哈登的球商高,可以利用一些規則和技巧騙取得分,騙取罰球,這完全沒有錯誤,因為他並沒有觸犯聯盟規則,只不過在一些從20世紀頭十年過來的球迷眼中,這種手段實在不堪;從反面說,哈登的罰球叫碰瓷,叫騙取,實在不能稱之為光明,因為一般的突破都是往對手身上蹭,故意去造犯規,這不僅僅在球迷眼中,在更多球星眼中也是一種不能稱之為好漢的做法,所以也不會得到眾人的好感。

其實,這也不能說哈登怎樣,畢竟現在整個聯盟的打法已經變化了好多,從原先的對抗,技巧變成了現在的快球,速度,投籃,球員以扔三分為樂趣,在這種環境下,哈登的碰瓷技術還是有利的,只不過很難入人法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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