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
a、股票价格=公司未来10年利润的总和;
b、公司净利润以20%复利增长20年;
c、20年后利润保持不变,PE回归10倍,或保持31倍。
情景1:A在第0年以31价格买入初始净利润为1的公司,PE为31倍。公司的净利润以20%的年复利增长,如果公司利润增长不需要新资金投入,且全额分红,那么在1~10年,A共获得31的分红。
在第10年,公司PE降为10倍,股价为61.9元, A在第10年卖掉,加上之前分红,一共收入:62+31=93元,10年复合收益率为11.62%。
在第10年,公司PE为31倍,公司股价为192元, A在第10年卖掉,加上之前分红,一共收入:192+31=223元,10年复合收益率为21.8%。
情景2: A在第0年以31价格买入初始净利润为1的公司,PE为31倍。公司的净利润以20%的年复利增长,如果公司利润增长不需要新资金投入,且全额分红,那么在1~20年,A共获得224的分红。
在第20年,公司PE降为10倍,股价为383元, A在第10年卖掉,加上之前分红,一共收入:224+383=607元,20年复合收益率为16%。
在第20年,公司PE为31倍,股价为1194元, A在第20年卖掉,加上之前分红,一共收入:224+1194=1418元,20年复合收益率为21.1%。
相悖的设定条件和推理:
如果期望未来10年10%的年化收益率,那么对于一家20%复合增长的公司:
条件1:第10年PE为31倍,要实现10%年化收益率目标:PE*(1+10%)^10=223,买入PE=86倍。
条件2:第10年PE为10倍,要实现10%年化收益率目标:PE*(1+10%)^10=93,买入PE=36倍。
按马喆总10年回本,也即年化收益率7.18%,第10年PE回归10倍,买入PE:PE*(1+7.8%)^10=93,PE=43.9倍。而按马喆总的公式,推出买入PE是31倍,这就与设定10年回本的条件相悖。
马喆总忽略的部分:10年后所持股票的增值,有时要比利润分红大得多!
结论
长期来看,投资者的收益率应与公司的盈利增长率相同。如果卖出的PE比买入的PE高,收益高于利润增长率,相反则会低于。
对于一家净利润长期20%增长的公司,以36倍的PE买入,即使10年后公司的PE回到10倍,也可以实现10%的年化收益率。如果PE不变,则可以达到20%的收益率。
举例:恒瑞医药
现在恒瑞医药的市盈率在86倍左右,如果未来10年以20%的收益率增长,到第10年PE回归31倍,可以实现10%的年化收益率。对恒瑞医药这种行业增长空间广大、有高竞争优势的公司,以当前的价格买入,长期持有,10%的年化收益率依然可以达到。
如果以30~40倍的PE买入恒瑞医药,长期持有,15~20%的年化收益率是稳稳地可以达到,因为创新药公司的PE,即使在美国,也很少有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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