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时最终被晒死,家属将相关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么看?

法治中国报道


对于家属的做法,觉得非常无耻。为法院的最后的判决点赞。

2016年7月27日下午,广西南宁白沙大道路边的绿化带,一老人为了拾取废弃瓶进入后摔倒,挣扎了6个小时候,无人施救后死亡。期间附近的4S店的销售人员路过发现摔倒老人,但是没有选择施救或者报警就走开了。得知该情况后,老人家属十分愤怒将附近的两家4S店以及其中一家4S店的总公司告上法庭。

这件事情焦点就在1、路过的4S店员没有及时救治是否有错。2、家属是不是就能将附近4S店告上法庭寻求赔偿。

路过的4S店员没有及时救治是否有错

首先从道德上来说,这个4S店员是有问题的,看见老人摔倒又过去交谈过,对老人的情况大概也有些了解,最起码120要打一下或者可能的话就通知一下家属也可以吧。但是他却选择什么都没做走开了,确实有点冷漠。

但这个能全怪他吗,我觉得也不是。毕竟现在是个“扶不起”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已经有太多的好心人帮老人最后被讹的案例。这已经造成几乎所有人对于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心里都会有余悸。有做好事的心,但是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钱包,看看有没有能力做好事,这种怪现象。

家属是不是就能以此将附近4S店告上法庭寻求赔偿。

1、从监控上就能看出,老人是自己走进绿化带,从而摔倒致死。4S店员只是路过上去交谈过,对于老人的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4S店员没有责任。

2、虽然老人是在4S店附近的绿化带摔到,但是绿化带本身不属于4S店管辖范围之内。所以4S店也没有责任,如果这样都能被告赢的话,那么以后如果有人在店铺门口被打的话,是不是也可以告店铺老板了。

结语

所以整个事件与4S店是没有关系的,家属想告4S店,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以“道德绑架”而敲诈的行为。如果非要追责的话,老人的儿女责任最大,为什么35度这么大热天,老人会顶着太阳出来捡废弃塑料瓶,还不是因为家庭拮据出来赚钱的。说明儿女对于老人的养老这块做的不到位,起码在经济上可以看出。好在法院也做出了正确的判罚,不然这个会不光是“扶不起了”,以后连看不都看不起了。

看到别人说的太好。忍不住!!!!点赞!!!!


杨峰兵


家里老人,出走三四个小时家人不寻找。我想知道六小时候家人怎么知道的。这家人真稳的住。

说一个亲历吧,一般场所卫生间边是热水供应,我去取水,一近八十的奶奶便后出来摔倒,我顺手扶起,奶奶回过神说我闯倒了她,说不清她儿女来了,赔了二百元了事。

实际上,有心脑血管问题和八十上下的老人,蹲下,起来时都会有黑晕的时候。可这做儿女的是必须照看好和理解的。


园木尚玉


我去年秋天一个清晨,发现一个人骑电动车摔倒在路边,那人躺在地上不动,我也没扶,就是给打了个120就走开了,后来那人家属多次打电话给我,询问有没有看到怎么栽倒的,解释了多次,还好那旁边没好远有个监控,不然我觉得都解释不清楚


Sales903


我觉得家属应该起诉太阳,它当天没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吗,为什么还要艳阳高照的把老人晒死,如果太阳那天自觉点把亮度调低就不会有这事了…………



不會講故事的老梁


民众只有道德上的义务并无行为上的责任!

谁扶都保不住被诈到倾家荡产!

从这方面连道德上的义务都没有,除非法律平等:当扶的人被讹人要求赔多少钱时,讹的人找证据,无法证实时需付给扶的人被要求赔付的钱,不然永远无法改变!

扶人的一家也等着他争钱回家养家呢,而不是被讹而给家里带回灾难!


大享铜门


假设救了老头,老头的家里人缠死你,正常人是不会去救,这不是有钱没钱的事情,是你遭遇敲诈之后能不能挺过来


莫晓A莫笑


这样的家属,即便是有人扶了,也会告出手之人的。不正之风不就是从这样的先例开始的么!

南京法官的一个判决,让中国的道德评判标准直接倒退了几千年!世风日下,你难辞其咎!


刺237261545


判的好,给大法官点赞,昨天看到个新闻,说早晨带宝宝下去遛弯,宝宝被小区路沿绊倒,摔伤了,给宝宝心里造成阴影,要告物业,开发商,我看了,无语啊,自己带宝宝没监护好,摔了自己一点儿责任没有,先看能告谁,捞一笔再说,哈哈。


麦兜当当当


扶和不扶,都让人难受

敬老爱幼是我国的美德

可却变成了被别人用来敲杠的手段

我觉得应该出一条

事故明文规定:

你告别人多少钱,就要拿出多少钱抵押,

对了,你拿回本金和赔偿,错了,就赔偿给对方


淡心4568770606341


这个家属国家应该追责:1 诈骗罪。2 一起老人,未尽到赡养责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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