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督察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上级法院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院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大通县人民法院及时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督察领导小组,重点对我院疫情防护措施、安保、来访当事人接待、值班及人员到岗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持续加大督察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2月4日,督察领导小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四个基层法庭和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详细了解了疫情防控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查看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台账,以及人员到岗、值班值守、宣传引导、消毒防护等情况,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庭室要充分认清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学习印发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管监督责任,要求庭室干警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三是要坚决拥护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九不准”工作纪律》的要求,带头宣传动员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引导身边亲友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让防控常识入脑入心,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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