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段村查办了一起哄抬价格案件!进销差率达到50%!

近日,平遥县市场监管局段村站查办了一起哄抬价格案件。

1月26日以来,当事人以12元每袋的价格,购进了100袋一次性口罩,并以18元每袋的价格销售,进销差率达到50%。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的指导意见》,已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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