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不上班有底薪吗?

用户4307354783575


应该有底薪,毕竟这是变成国家灾难了。不管有没有,希望大家都好好保护自己家人就是保护祖国。



凤子菜


看每个公司的情况定,还要看你是不是拿月薪的还是计时的,我们公司就是补四百RMB等于你没上班这个月就是补四百块钱的生活费,其余的福利发一半,也就是这一个月,公司福利好的估计有底薪,我一个同学他们就是2月份休息,三月一号开始上班,底薪多少就发多少,明确说还是看你这个公司的实力厚不厚[呲牙]


小东郭先生


因为以前不上班有底薪吗?

首先我也是因为疫情,来到上海需要居家隔离14天。我是五号来到上海的,居家隔离14天就是要到20号才能上班。我们公司是十号开工。然后我们公司开工政府是要求,上班的人员必须是没有离开上海或者居家隔离14天的人。所以外地来沪的人员,都需要居家隔离14天才能去上班。然后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是照常给的。我们公司发出的通告就是照常给。按照政府要求就是照常给的。有的公司可能会通过调休,就是以后的周六周天调休来调整。所以工资是不会有变化的。


沪漂小蘑菇


大部分情况下有工资,但具体情况取决于不上班的性质。

因为你自身的背景没有讲清楚,是否有工资?这取决于当下的一些政策和不上班的性质。

①完全有工资的情况

如果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而且也是企业规定的时间内,那么你的工资应该是全薪。如云南省就规定了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②有部分工资的情况

如果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而你还未能上班,这个时候的工资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假设因为生病或病毒感染,这个时候可以享受工伤假或病假的工资。

③完全没工资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按照劳动法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工的,而你自身又没有生病,也没有出现工伤情况,同时又没有其他特别事情的说明,这个时候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

【HR视角】

如果你属于第三种,建议向公司请事假,避免因旷工而被解雇。


非知名首席人事官


1、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为法定节假日,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3倍工资。

2、大年初四至初六(1月28日—30日)为国家结合春节假期调休放假,按休息日处理,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

3、大年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这三天为“延长春节假期”(属于“临时假期”),参照休息日处理,若上班,则应向员工支付2倍工资。

4、大年初十至十六(2月3日—9日),国家通知要求2月3日正式上班,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可灵活处理复工复产时间安排,以至于各地开工复产时间不一,比如广东省复工复产时间定为正月十七(2月10日)。也就是说,2月3日—7日本属于正常上班时间,不再属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如果上班的,则发放正常工资。2月8日—9日为周六周日,按照平常休息日计算,如果上班的,也应发放2倍工资。

5、其它地方如果复工复产时间还要延后,那就参照第4条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很多人担心没上班没钱还房贷、还车贷。那么在上述这些时间内没有上班的,工资怎么发放?

1、大年初一至初六(1月25日—30日)为春节假期,初七至初九(1月31日—2月2日)为“春节延长假期”,这段时间没上班的没工资。

2、大年初十(2月3日)开始,如果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复工复产上班的,按平常工作日发放正常工资(这期间有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休息日的当然没工资)。也就是说,这些天没上班的朋友不用担心,工资照常发放。

3、还有一些特殊群体: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同样按上述第2条正常发放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隔离期满仍然要治疗的,则按病假支付工资。

还有一个问题,企业长时间停工停产,有些中小企业压根发不出工资,这个时候怎么办?如果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的,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薪、轮休了等方式,如果迫不得已的可能得裁员了,企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裁员条款执行。


coffee黑哥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由上述条款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村里的杜哥


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讯 人社部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同时,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川子xx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由上述条款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青春郑好


疫情期间不上班,我是有底薪的。我是一名在职教师。寒假已经结束,因为疫情,各级各类学校不能擅自开学,开学时间由政府决定。说实在的,我很想去单位上班。你问我为什么,因为金钱还不是最主要的。耽误的时间多了,对学生的学习质量就会有影响。还有,同事之间的友爱,合作,奉献,成就也体现不出来。你说对吧?











关中西府人


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按道理来说一定是要正常发底薪的,底薪起码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高,如果适当降低底薪也要理解公司,毕竟公司要承担所有人的生活保障,工资钱都是去年的纯利润,现在企业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做到相互理解,只要你没有辞职公司就不是老板一个人的,大家都要依靠这个平台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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