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抗疫期间出台“七条硬举措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在自治区7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后,我市迅速转发传达,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同时,还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七条具体措施,从优化审批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等方面,保障防控疫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畅通绿色审批通道。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我市将依托各部门网上电子业务平台,积极拓展“非接触式”项目审批和办税等服务,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确需在服务大厅办理的业务,则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快速有序地办理各项业务。

出台多项举措,给予企业真金白银的扶持。财政部门将提前下达财政性专项资金,加快兑现物流业优惠政策,加快涉企资金拨付进度。加强采购计划编制,根据相关规定为受疫情影响损失的中小微企业预留一定的采购份额。市财政设立4000万元疫情防控周转金,保障防控疫情物资采购和储备。我市还将对在防控疫情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

出实招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帮扶力度。我市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将采取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结合实际减免企业房租的方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企业,将由相关部门加大帮扶力度以“一企一议”的方式,帮助复工复产。

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抓项目建设不松劲。通知中要求,有关部门要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运行情况,在严格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补短板等领域做好项目储备和开工建设,集中在2月份加快办理复工、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抓好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等项目储备。破解要素制约,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有效投资。

为了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地有声,市政府结合市直各部门的职能明确了责任单位,让企业有政策可依,有部门可找,增强了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

乌兰察布市在疫情防控期间

扶持中小微企业具体措施

在执行自治区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市又结合实际提出七条具体举措:

一、 设立绿色审批通道

依托各部门网上电子业务平台,积极拓展“非接触式”项目审批和办税等服务,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的,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企业能够快速有序地办理各项业务。

二、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提前下达财政性专项资金。加快兑现物流业优惠政策,加快涉企资金拨付进度。各部门要加强采购计划编制,根据相关规定为受疫情影响损失的中小微企业预留一定的采购份额。市财政设立4000万元疫情防控周转金,保障防控疫情物资采购和储备。对在防控疫情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三、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一年。

四、 引导降低企业房租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承租国有公司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房租减免的基础上,延续一年房租减免政策;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引导、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五、 推进项目建设

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补短板等领域做好项目储备和开工建设,集中在2月份加快办理复工、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抓好重点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等项目储备。努力破解土地、水、电等要素制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有效投资。

六、 加大经济运行调度

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深入了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运行情况,在严格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七、 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未尽事宜,由发改委、财政局及工信局、商务局、农牧局、文旅体局等行业部门对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企业,一企一议,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8日

乌兰察布:抗疫期间出台“七条硬举措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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