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除了凌迟以外还有哪些让人感到恐怖至极的极刑?

史说三朝


凌迟之刑就是我们知道的千刀万剐,就是把一个人用刀活生生的一片肉一片肉的割到断气,这种酷刑在以前确实使用过,不过太过残酷,一般用于谋反,叛逆、罪大恶极的臣子身上,要说比凌迟还恐怖的确实有,而且真的有人用过。

抽肠

这种刑罚听名字也就猜到它怎么实施的,用绳子系着人的肠子末端,然后用力的扯出。据说在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以后,他深知百姓生活疾苦,所以为了惩治那些贪官污吏,不听从君王旨意的就用此刑惩罚,在行刑的时候会用铁钩把犯人的大肠勾起,用木架直接拽出,这样一条血淋淋的大肠线就出现在了眼前,受了此刑,犯人并不会直接死去,一般要哀嚎,而且声音凄惨,所以这种刑罚不但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自己声音对自己的惊吓。



剥皮

历史上的蓝玉,明朝的开国大臣,他就被剥皮,而且朱元璋把他的皮穿在稻草上,让各府州的百姓,官员观看,以此给他们以警告,以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剥皮它的残忍程度也是很残酷的,如果是死了以后被别人剥掉皮肤还能理解,但如果活着就剥皮那凄惨状况无法直视。


烹煮

最早时期我们还没有进入文明社会,那时多为茹毛饮血的日子,之后人们才学会了烹煮食物,但是食物吃熟的很正常,如果把烹煮用在人身上未免太过于残忍了,而且是用热水褪去毛发,用蒸笼把人活活的蒸熟,这种做法常人听起来很难相信,但确有发生,只不过这些用刑之人可能心理变态,以别人的苦为乐。

历史上的酷刑有很多是我们现在难以接受的,只能说以前为了权势和中央集权,很多人都把酷刑作为统治百姓的手段。


晓峰来介绍


【优质回答】来自野史日记!有一种针对女性的刑罚,叫做“坐飞机挂炸弹”。这种刑罚是民国时期发明的针对女性犯人使用的刑罚。具体操作方法是先将女犯人变为裸身,再将女犯人的双手和双脚牢牢的绑在一起,用一根绳子将整个人吊起来,就像是“坐飞机”一样,只要有人一晃绳子,人就在空中来回飞荡。这样吊着贼难受,别问我为啥知道,我自己想象的。如果女犯人毅力坚定,那就要“挂炸弹”了,将两个篮子用绳子绑好,另一头绑到女犯人的上半身凸起处,篮子里可以随意的增加重量,以此来增加女犯的痛苦,迫使女犯人招供。

招供“坐飞机挂炸弹”的刑法是国民党的特务机关研制出来的。

坐冰凳

这招是戴笠对付日本女特务使用的,狠辣异常。要不咋说这国民党特务狠呢,招招要人命,专门抠眼珠子的办法。

事先准备好大冰块,然后将日本女特务变为裸身,放到火盆旁边温暖加热一下,等到女特务大汗淋漓的时候,请出大冰块,你不要误会,这冰块不是用来给她凉快的。然后将女特务强行按坐到大冰块上,让女特务下面与大冰块紧紧挨在一起,这种冰火两重天虽然让人痛苦,但是这并不是重点。

不知道各位在冬天用舌头舔没舔过铁大门,一舔,舌头就粘到了铁上,使劲一拉,舌头就会脱一层皮。

这大冰块和女性皮肤某处接触有异曲同工之处,稍等片刻,特工就会将女特务强行拉离冰块,与冰块相接之处,就会血肉模糊。这种刑罚残忍至极,戴笠的凶名也就传播开去,据说戴笠也是和日本人学来的招数,后来,川岛芳子落到戴笠手里,乖乖的就招了供,没敢让戴笠动刑。

幽闭

女性刑罚之一,将女犯人绑到柱子上,然后用钝器使劲儿捶打女性的小腹,这样一来,女性娇弱的身躯就会承受不住,子宫就会坠落,造成下体的关闭,从此以后,被用过刑的女犯人,只能正常的小便,再也无法生育和交配了,此刑罚特别残忍,对女性的摧残极大。

虎豹嬉春

说起这个刑罚,想起了周星驰的电影里面对付鳌拜的办法。将其关在木头人里,然后放入老鼠,再放入蛇去吃老鼠,特别搞笑。现实之中有一个刑罚和此类似,但是却一点都不好笑。

虎豹嬉春,讲的是将女犯人裸身,然后将其用麻袋装起来,只露出头来,将老鼠和猫一起放入袋子中,猫和老鼠就会在里面四处乱跑乱抓,如果犯人不服,就再往里扔一串引燃的鞭炮,这样一来,猫和老鼠就会拼命的撕咬,这可不是汤姆和杰瑞,它们可不管是不是肉体,等结束的时候,女犯人遍体鳞伤,为了不让得鼠疫,还会给她残忍的“消毒”,在伤口上浇盐水,痛不欲生啊。

接铜阳,女犯人四肢抱着柱子,下方有一烧红的铜制阳具,行刑人一按机关,烧红之物就会向上抬起,伤害女犯人重要的位置。

还有封阴、除晦烙印、骑木驴、活取肉莲、兽刑、抽肠、开花、梨猫刑等等等等,就不一一介绍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单独去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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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日记


说两个冷门的,是不是比凌迟还恐怖,大家自行判断。

另外请注意: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就不要点开看了,真的。

话说,14世纪爱琴海出了一堆突厥国家,其中就有一个艾丁贝伊国,1334年乌木尔成了成了这个小国家的大老板。乌木尔的实力还是很强大的,造了不少大船,一边做生意一边当海盗,日子过得美美哒。

据说这个乌木尔非常奢靡,胖成了球一样。他平时穿着丝绸的衣服,喝着杏仁乳,用金汤匙吃着加了香料的蛋,耀武扬威……而且,因为就在爱琴海旁边,所以他的舰队经常找拜占庭帝国的麻烦,十分嚣张。

有一次,几个海盗打劫了威尼斯的商人。乌木尔十分生气,敢在我的地盘捣乱,我这生意还怎么做,找死是不是?


于是,乌木尔就把海盗们的下半身划拉出一道道的伤口,然后插点木刺,再把犯人放入装着可以吸血的虫子的木桶里……

(清朝也有类似的,但不会把人弄死)

大家可以想象,伤口上爬满了吸血的虫子的感受,一定是一心求死了。

但是,乌木尔还不让人轻易死了,他把海盗们的家人找来,告诉他们每天必须吃掉这个亲人身上的一块肉,肉的大小自己割——犯人只要还活着,亲人就能每天领钱。等到犯人死了,他的尸体有多重,亲人就能拿到等于体重五倍的小麦。

所以,为了多拿钱多拿粮食,亲人们每天小心翼翼的只割下一点点肉,还要想尽办法让犯人活下去——这个算是自己的亲人动手“凌迟”了吧,而且还想着办法拖时间,够狠的。


波斯帝国的“船刑”,也是听起来就毛骨悚然。

波斯人的想象力非常丰富,为了让死刑犯更加痛苦,他们发明了一种方式:把犯人扒光衣服,然后放进挖空的大树干,或者是小船中,把犯人固定住,只露出头和手脚。

紧接着,就给这个不能移动的罪犯喂食蜂蜜和牛奶,这东西吃多了必然会腹泻,所以船里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了吧……不仅如此,还要在裸露的皮肤上涂上蜂蜜,这样就能吸引蚊虫来叮咬。

就这么,把罪犯喂得饱饱的,再把船放在池塘里,任由各种蚊虫来享受大餐。结果,船里成了某些虫子的天堂,囚犯就这么被折磨着,最后因饥渴而死。

罗马帝国的作家普鲁塔克曾记载到,一个名叫米特拉达梯的波斯贵族就是这么被弄死,他挣扎了17天才最终死去……

另外,据说现在某些国家还有“石刑”,受刑的女性会被双手捆住,然后用白布缠绕全身,接着半个身子埋进事先挖好的洞里,人们就开始捡起石头砸她,直到被活活砸死……想象也是恐怖。


七追风


在古代,有许多刑罚虽然没有凌迟著名,但实施起来效果与凌迟差不多。比如弹琵琶等,实施起来,受刑人受尽苦楚,看得人也心惊胆战。

1、梳洗之刑

听上去虽然没有弹琵琶那么文雅,不过也没凌迟那么残酷,但实施起来,恐怖程度不比凌迟差。

梳洗之刑,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身上的皮肉。

直到骨肉尽露,犯人咽气。

在欧洲有一种刑罚叫“猫爪”,顾名思义就用用类似猫爪的刑具往犯人身上扒,跟梳洗刑差不多

2、菹醢

这两个生僻字不常见,意思就是剁成肉酱。

后世刑罚中虽然不见于书,但是偶尔也会被使用。菹醢刑在先秦史中,比较常见。

比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卫国被杀后,就被剁成肉酱。

宋国猛将南宫长万杀了宋国君主之后跑到陈国,被陈国灌醉送回宋国,结果被宋人“皆醢之”。

还有西汉初年彭越,被刘邦杀后,盛其醢以遍赐诸侯

3、镬烹

越是原始的刑罚,越朴素。比如上面说的额菹醢,还有这个镬烹,都跟食物有关。

镬烹:就是煮人,通常是两种,用水或者用油。

再如铁处女、棺刑、浴桶刑、轮刑等西方刑罚,残酷程度与上面相比不相上下,与这些慢慢把人折磨死的刑罚相比,斩首之类反倒人道的多。


妖鬼杂谈录


一、腰斩

腰斩指的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腰斩最初的行刑工具是斧子或钺,到了汉代后开始使用铡刀,铡刀要求刃利背厚,包青天的三口铡刀,就是用来腰斩犯人的。

行刑时,犯人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然后用铡刀将犯人一铡为二。

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从腰部砍为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所以为了犯人能够少受痛苦,家属往往会打点刽子手,行刑时从腰部偏上面一点的动刀,可以使犯人少受痛苦。;如果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从腰部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被腰斩的最后一个人是雍正时期的浙江学政俞鸿图。他因为科举舞弊案而被叛处腰斩。由于没有打点刽子手,俞鸿图被腰斩后很长时间没有断气,他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后方才身亡。雍正听说之后觉得腰斩过于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

历史上死于腰斩的名人还有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汉景帝时御史大夫晃错、唐朝诗僧辩机等人。

二、车裂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也有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遗憾的是,秦代以后虽然较少使用,但并未灭绝。

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581)颁定新刑律,废除车裂等酷刑。但杨玄感谋反时,仆从者中罪恶大仍有被处车裂之刑的。唐昭帝天佑二年,原太常卿张廷范是有记载的最后一位车裂犯人。

历史上被处车裂之刑的名人有:三国时东吴豫章太守张俊、陈胜的都将军宋留等人。

值得一提的是,车裂并非中国专利。中世纪的英国亦曾有类似车裂的刑罚,被判车裂的犯人会先被剖腹,取出内脏及切除其生殖器并於其眼前烧毁(一说逼迫犯人将其吃下)。最后犯人身体亦会被分为四块。其残肢会被送到国内各处展示。

三、剥皮

剥皮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方式。但历史上被多次使用。根据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一种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历史上被剥皮而死的名人较少,有记载的是北齐时发动判乱的侯景的妻子和儿子;朱元璋时期参与蓝玉谋反案的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四人也是被剥皮而死,死后皮囊被填充稻草,在全国巡回展览。


宰少


比凌迟更残酷的酷刑,有两次发生革命女烈士身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活剥皮——陈康容

相信姜文巩俐张艺谋演的老电影《红高粱》大家应该有印象。在电影中,抗日战士在高粱地里被剥皮,十分残忍,让所有观众动容。然而,在抗日战争中,有一位女烈士,没有被日寇剥皮,却被国民党顽军剥皮,手段残忍让人发指。<strong>

遭受这一酷刑的女烈士,名叫陈康蓉,她是老同盟会会员、华侨陈锡梅的女儿,先后在集美中学、厦门大学读书。她放弃了海外优越的生活,投入了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中。陈康蓉参加了福建的新四军的游击队,因为多才多艺,经常组织抗日文艺汇演,宣传抗日思想。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军停止了对国民党正面战场的进攻,以政治诱降为主。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皖南事变”,8万人围攻7000新四军,为日军除去一个心腹大患。几乎同时期,陈康容被捕,受尽折磨,始终没有屈服。<strong>

顽军团长要求陈康蓉交代新四军动向,陈康蓉一个字也不说,顽军团长恶狠狠地说“不说,就剥你的皮!”陈康蓉她在《自首书》上写道:“青春无价比,团聚何须提,为了伸正义,岂惧剥重皮!”

当年的农历农历八月十六日,家家团圆的日子,坚定抗日女战士被国民党反动派剥皮杀害,年仅25岁。愤怒的新四军战友在在永定县金丰大山的彭坑建立了“康容支队”,继续着抗日斗争。<strong>

火刑——解文卿。

在山东莱西,有一个著名烈士叫做解文卿,她1929年出生,1945年参加革命工作,当时只有16岁。在解放平度、掖县的战役中,她和青妇队员一起,三次抢救伤员。被胶东军区授予了“支前模范”的荣誉。<strong>

1947年,王耀武、张灵甫为代表的国民党军队,针对山东解放区进行重点进攻,随军的还乡团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当年5月,张灵甫在孟良崮被击毙,整编74师3.3万军队全军覆没。到8月,反动派组织的地主还乡团回到莱西义潭店村,大肆翻动倒算,几天之内活埋了8个共产党员和翻身农民。还乡团成员解家晋、解振汉、解保国叫嚣,不交出解文卿,全村满门抄斩!解文卿为了群众安全,挺身而出,落入了还乡团的魔掌。

还乡团为了逼她说出其他党员的下落,把解文卿吊起来,打得皮开肉绽。解文卿的腿、胳膊被打断、手指脚趾被剪刀剪烂,匪徒甚至用木棍捅她的嘴,牙齿生生被敲掉。解文卿一个字也没说,还乡团匪徒无计可施,在她的脚下点燃麦秸,解文卿被活活烧死。那一天,是1947年月18日,从上午8点一直到下午5点,解文卿就这样度过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天,地狱般的最后一天。<strong>

那一年,解文卿还只有18岁,在邻村还有一个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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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事


古代的中国,有非常多的酷刑,这些酷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皇权,加强自己的统治,让自己的子民臣服于自己。也是帝王权威的认证。那么,中国的酷刑到底有多残忍呢?我们今天来列举一二。


(1)滴水酷刑。这个酷刑是由商代的纣王发明的,听名字,很多人就觉得这个只是一个刑罚而已,算不上什么酷刑,因为水滴下来,没什么杀伤力。但是,这个酷刑可怕之处不在于他的威力,而在于他的时长,他的持续过程长达两年。犯人被固定在石柱上,头部被固定死,以至于犯人不能移动,然后头顶上有一个桶,桶下面有个小孔,往桶里加水,等水滴完了就再加满。日复一日,这对犯人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伤害都是非常大的。古人云,水滴石穿,随着时间的推移,犯人的头部表层组织会被水给滴穿,往往死的很痛苦。


(2)劓刑。也就是割掉你的鼻子,受刑者会被器具卡住全身,然后施刑人拿着刀,慢慢的把你的鼻子给割掉,《芈月传》这部电视剧大家都应该看过吧。里面的魏美人因为闻到了楚王身上的臭味,就被处以这个刑罚。

(3)点天灯。点天灯的意思就是把犯人的衣服全部脱光,然后用麻袋包裹起来,放入油缸浸泡,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在将犯人用高棍撑起,点火,从脚部往上烧。当然,这个酷炫还有很多加强版,那就是在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军把犯人的大肠从肛部抽出,再抹上红油,慢慢烧。


话筒小古


古代的酷刑很多,说一下除了千刀万剐的凌迟外,个人了解到恐怖如斯的几种酷刑。

友情提示:可能描述及图片有点血腥和残忍恶心,不过我相信能看这个问题大部分还是能接受的。

“虎豹嬉春”

被称为古代女囚最怕的酷刑。是将裸体的女人和一些的猫老鼠小动物放在一个大袋子里面,然后将点燃的鞭炮投放进袋子里,里面的动物因为受到鞭炮的惊吓,便会对人发起攻击,直至把人活活撕咬致死才罢休。有时候隔一会,把女犯人放出来,在她的伤口上撒盐,那种疼痛简直是撕心裂肺。

另一种形式是将犯罪的女子绑在一根柱子上,往她的下身裤子里塞入蜈蚣、爪子锋利的狸猫,让这些动物慢慢的撕烂女子的下体,几番折磨狱中都充斥着犯人惨绝人寰的叫喊声,最后便被这样凌虐而死。死亡的女囚浑身上下连一块好皮肉都没有,到处都是淤青夹杂着血肉模糊的伤痕,就是因为过于残忍后来就被禁用,不过很多宫廷间的争斗中,很多权势高的娘娘便会对其他妃子施行这种刑罚。

这个刑罚类似西方的鼠刑。在一端开口的箱子里装上老鼠,将开口那端扣在受刑者身上。然后在箱子上方焚烧,令箱子升温。老鼠们为了逃脱,就会在受刑者身上打洞,往他们身体里钻。

肢解

肢解刚开始是比较简单粗暴的。执行肢解刑罚的人直接剁掉人的四肢,血流遍地,受刑者好像一个小肉柱在地上颤抖,无法动弹,面部痛苦地扭曲,哀嚎着,直到声嘶力竭血尽而亡。这中间要持续好几个小时,自己想自杀都自杀不了,头脑还有意识,眼睁睁看着,却只能慢慢得等死。

肢解后来进行改造变的更加惨无人道。不再像之前没有简单粗暴了,慢慢地从四肢分解成更细节了。这阶段的肢解大概场景:众刽子手围着一个犯人,先断其手指,从各个关节处落刀,把整个手指割断至少需要28刀,更残忍的是他们用的是钝刀,十指连心,犯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那犯人几乎昏死。随之一盆凉水泼醒,然后开始脚趾,然后再砍小手臂、断掉胳膊。接着踝、小腿、去双大腿,耳朵、鼻子、眼睛等,这个过程中他们为了防止犯人死的快,不够残忍和折磨,中间还想办法止血。

肢解的成熟是吕雉和武则天创新了此刑把人变成人彘。吕雉是把戚夫人剃光头发,毒哑。毒哑是不想听到凄厉的惨叫声,然后肢解,涂上止血药,把戚夫人扔到厕所里,成为人彘。后来被惠帝刘盈看到,当他得知这个“不明物”是戚夫人时,吓的大病一场,从此整个人就废了。戚夫人数日而亡,这个刑罚的凶残程度令人发指。

到武则天时期,她把此刑用在王皇后和萧淑妃的身上,她在仿效吕雉的人彘,把王、萧二人肢解后扔到酒缸里防伤口感染,慢慢摧残她们,让她们自生生灭,最后她们也是数日而亡。

血鹰

北欧中世纪一种报复性的刑罚,血鹰是维京人使用的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处决方式。它被描述为有史以来最残忍、最生动的酷刑手段之一。这种酷刑的实施是,受害者背部的皮肤像翅膀一样被剥落和撬开。然后肋骨与脊柱分离,当肺叶离开胸腔之后 ,由于压力,足够空间等原因迅速收缩,而受刑者也将因为无法呼吸而窒息而死。肺会被切开,覆盖在肋骨上,使它们看起来像翅膀。这将导致尸体看起来像一只展翅的鹰,因此酷刑的名称叫血鹰。

船蛆

船蛆是波斯人执行死刑的一种方法。它包括将赤裸的受害者困在两艘狭窄的船里,船连在一起,他的头、手和脚都伸出来。受害者将被迫摄入牛奶和蜂蜜,最终导致腹泻。他会被留在池塘里漂浮,堆积的粪便和蜂蜜覆盖的身体会吸引昆虫,昆虫会在他裸露的身体里进食和繁殖。为了延长酷刑的时间,受害者会被反复喂食和涂抹蜂蜜混合物。他的长期暴露和他的肉腐烂由于他自己的污秽和昆虫吞噬他最终导致他可怕的死亡。

让人觉得恐怖如斯的极刑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其实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目的相同慢慢折磨致死,实现目的过程千奇百怪而已。


叨说历史


在我看来有一种刑罚甚至是比凌迟更加恐怖可怕。这种刑罚叫做贴加官。这种刑罚还是我小的时候看《鹿鼎记》的时候知道的。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刑罚,以为是一种整人的手段,但是细细想来,这种刑罚是人最难以接受的。

贴加官的具体操作步骤是,行刑官将预备好的桑皮纸揭起一张来盖在犯人的脸上,然后使劲喷出事先含在嘴里的一口烧刀子,桑皮纸因为受潮变得发软,立刻就贴在了犯人的脸上,接着行刑官又盖上第二张,如法炮制。犯人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手脚挣扎,等盖到第五张的时候,人已经不动了,之后行刑官上去检查,那五张桑皮纸快干燥后,一张张揭起,凹凸分明,就好像是戏台上“跳加官”的面具,贴加官的名称就是这么来的。


我之所以认为它比凌迟还要恐怖,是因为凌迟时,行刑官大多在工具上涂上麻药之类的,看起来恐怖,但是犯人身体承受的痛苦相对较小,再加上有时为了方便行刑,行刑官会偷偷把犯人杀了,然后凌迟的只是尸体。而贴加官不同,犯人是在活着的时候行刑的,期间并不知道行刑到什么时候,这在心理上有极大的恐惧,过程是缓慢的,犯人一步步感觉呼吸的不畅,心里的恐惧也会慢慢的加大,即使是铁人也会因为这种恐惧的蔓延逐渐的疯掉。因此贴加官不仅对犯人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对他临近死亡时的心里造成恐慌,让犯人一步步感受到自己死亡的到来,而自己却束手无辞,即使喊也喊不出。不能因为自己的恐惧而喊不出,去缓解这种恐惧,真真正正的无声的死去。


工男说史


我国古代的一些刑罚,许多都是比较残忍的,比如腰斩、车裂等等,如腰斩这样的酷刑,算是比较干脆的死刑,如凌迟处死这种刑罚,就是属于生不如死的一种死刑。而除了凌迟之外,自然还有一些异常残忍的酷刑,比如“弹琵琶”。

这个“弹琵琶”并不是演奏乐器,而是在明朝时期的一种酷刑,被锦衣卫和东厂广泛使用,而在明朝时期,锦衣卫也好,东厂也罢,除了他们的权力特殊之外,最让人心惊胆战的还是“进诏狱”,因为诏狱之中的刑罚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就像“弹琵琶”这个酷刑。


弹琵琶,就是“把人的上衣掀开,把肋骨露出来,控制住手脚,然后用一把小尖刀,在人的肋骨上来回的弹”,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皮肉慢慢的被划开,破裂,这个过程中,受刑人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可以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参考文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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