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二人因瞒报外来人员信息、拒不登记报告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全党全民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个别人员罔置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于不顾,影响防疫工作大局,也给他人身体健康带来巨大隐忧,于理不通,于法不容,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

近日,李某夫妻二人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瞒报外来人员情况,被卢龙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我县为了控制疫情传入,构筑铜墙铁壁的坚强防线,加大外来人口排查力度,严格执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向当地防控部门提供来自其他地区人员和发热人员信息,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1月25日(大年初一),李某某、付某某夫妻二人明知疫情严重,从湖北来到我县其儿子李某暂住地居住,直到初九才离开。期间,县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在大年初三、初五、初七3次到李某家中入户调查,李某和妻子王某某心存侥幸,故意隐瞒父母在家中居住的事实,拒不登记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人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法律的惩处,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疫情当前,每个人都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同时一旦违法必被追究。广大市民发现疫情严重地区来卢人员拒不配合登记、调查或有隐瞒、谎报等行为的,可以直接拨打

“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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