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文字實錄!這場重磅新聞發佈會信息量很大

2月10日下午,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6家單位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主題是“防控疫情、法治保障”,向社會公開發布制定實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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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出臺正當其時

確診、疑似病人故意傳播新冠病毒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決不能讓醫務人員流血流汗又流淚

“從獵捕殺害到餐桌”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


【轉發】文字實錄!這場重磅新聞發佈會信息量很大

2月10日下午,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6家單位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


《意見》出臺正當其時


中央依法治國辦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傅政華表示,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底線,不打擊不足以平民憤,不打擊不足以保安全,不打擊不足以護穩定。因此可以說,《意見》的出臺正當其時。


《意見》特點鮮明


傅政華表示,《意見》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加大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為推進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決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適用;《意見》總結提煉了成功經驗並進行集成固化,確保了法律政策的延續性。


提出依法嚴懲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

十大執法司法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介紹,針對社會關切,《意見》提出了依法嚴懲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十大執法司法政策,包括: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依法嚴懲造謠傳謠、失職瀆職、貪汙挪用、破壞交通設施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


確診、疑似病人故意傳播新冠病毒

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楊萬明介紹,《意見》強調,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明確對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傳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決不能讓醫務人員流血流汗又流淚


楊萬明介紹,《意見》指出,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更加重視醫務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決不能讓他們流血流汗又流淚。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採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以侮辱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


楊萬明介紹,《意見》強調,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假藥、劣藥或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或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


楊萬明介紹,《意見》強調,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


楊萬明介紹,《意見》強調,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假借疫情防控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假借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虛假廣告行為,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特別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資,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以聚眾哄搶罪定罪處罰。


“從獵捕殺害到餐桌”

全鏈條懲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楊萬明介紹,《意見》強調,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嚴格依照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實現對相關犯罪“從獵捕殺害到餐桌”的全鏈條懲治。特別是,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知道或應當知道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意見》還明確要依法嚴懲造謠傳謠、失職瀆職、貪汙挪用、破壞交通設施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疑似或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


楊萬明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如已經確診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拒不服從隔離治療措施,或者曾經進出疫情高發地區、已出現發熱等感染症狀,仍刻意隱瞞甚至進入公共場所等等,不僅危害行為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危害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應當依法懲治。為準確適用法律,《意見》區分案件不同情況,特別是行為人的主觀心態,對定罪處罰作出了明確: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②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公安機關將及時果斷制止

並嚴厲打擊嚴重違法犯罪


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公安機關將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落實到執法活動全過程。及時果斷制止並嚴厲打擊嚴重違法犯罪。接到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警情,公安機關要立即出警,儘快趕到現場。對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擾亂醫院秩序、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實施的,果斷採取措施,堅決予以制止,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處理。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各地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或者辦理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初步統計,截至2月7日,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其中,偵查階段提前介入324件,審查批捕44件,審查起訴3件,一審庭審1件,一審判決1件。湖北檢察機關辦理24件28人。


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二是加強審查逮捕、起訴等刑事檢察工作,對妨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體現打擊力度,確保辦案效果;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對監獄、看守所、強制醫療機構等監管場所和社區矯正執法活動的監督,督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維護正常監管執法秩序;四是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緊盯食品藥品安全等公益訴訟重點領域,強化案件辦理;五是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網上信訪、12309檢察熱線等渠道暢通,加強矛盾糾紛化解。


司法部為防控疫情

提供法律服務作出安排部署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司法部近期專門下發通知,對發揮律師、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職能作用,為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服務作出安排部署,主要涉及三方面:①積極做好律師、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工作;②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作用;③有針對性地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新聞發佈會文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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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雷東生:

新聞媒體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首先對大家來參加今天的新聞發佈會表示歡迎和感謝!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主持會議專題研究,親自指揮、親自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瞭方向。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要求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深刻指出了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依法治國辦主任郭聲琨同志兩次主持召開會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務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


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單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體現到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上,著力做到“三個堅持”: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重於泰山。各單位堅持依靠人民群眾依法科學有效防控疫情,用法治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是堅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法治是增強“社會免疫力”、提高“整體戰鬥力”的良方。各單位堅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務。


三是堅持在依法防控中推動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依法防控疫情,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單位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司法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有序。


今天,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6家單位聯合舉辦新聞發佈會,主題是“防控疫情、法治保障”,向社會公開發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的有關情況,重點是制定實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有關情況。


出席今天發佈會的領導同志有:中央依法治國辦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同志,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同志,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同志,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同志。


今天的發佈會共有三項安排:一是請傅政華同志介紹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央政法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國委《意見》,制定兩高兩部《意見》的主要考慮。二是請楊萬明同志介紹兩高兩部《意見》的主要內容。三是請各位媒體朋友就關注的問題提問。首先,請傅政華同志作介紹。


中央依法治國辦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新聞媒體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向一直以來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給予關心關注和大力支持的新聞媒體界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向大家介紹制定實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有關情況,供大家參考。


一、制定實施兩高兩部《意見》的重大意義


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兩高兩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及時制定出臺依法懲治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有利於做好依法防控各項工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推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的迫切要求。防控疫情,法律法規是一條堅固的堤壩。針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問題,出臺《意見》,有利於進一步織密織嚴法律防護網,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司法力度,對於依法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二是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迫切要求。疫情防控中,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讓違法者受到嚴厲懲罰,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不僅攸關法律的生命力,更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底線,不打擊不足以平民憤,不打擊不足以保安全,不打擊不足以護穩定。因此可以說,《意見》的出臺正當其時。


三是凝聚民心匯聚力量共同戰勝疫情的迫切要求。全民戰“疫”,人人有責。《意見》對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作出了規定,引導廣大群眾遵紀守法,不信謠,不傳謠,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用法治這一共同信仰凝聚人心、增強信心。


二、《意見》的鮮明特點


《意見》銜接現有法律規定,對相關規定該細化的細化、該明確的明確,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體系的實效性。


一是著眼解決問題,具有鮮明的針對性。針對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執法司法問題,要求嚴格執行現有法律法規,對當前突出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提出了指導意見,統一執法標準、程序、依據,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


二是著眼實踐亟需,具有鮮明的操作性。《意見》瞄準執法司法實踐所需,完善處罰程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醫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為推進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決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適用。


三是著眼經驗總結,具有鮮明的系統性。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各部門緊急動員、立即行動,在依法處置暴力傷醫、哄抬物價、擾亂公共秩序等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經驗,一些地方還結合實踐制定出臺了相關辦案指導意見。《意見》總結提煉了這些成功經驗,並進行了集成固化,確保了法律政策的延續性。


三、抓好《意見》的貫徹實施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依法治國委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積極推動《意見》落地見效,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加強宣傳引導。發揮主流媒體和新興媒體平臺作用,宣傳好、解讀好兩個《意見》,擴大覆蓋面,提高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廣大群眾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結合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組織基層單位、村居、社區廣泛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強化以案釋法,引導全社會依法行動、依法行事。


二是加強培訓指導。組織開展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學習培訓,通過視頻會議、網上研討等方式,引導廣大政法幹警學懂弄通法律政策文件精神。編印《疫情防控執法辦案指引》、《典型案例彙編》等務實管用的工具書,為一線執法辦案人員提供更具指導性、操作性的指引,不斷提升執法辦案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三是加強督促推動。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做細做實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務工作。推動政法機關用好用足現有法律法規和《意見》,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疫情防控失職瀆職、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加強對疫情防控熱點案事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推動主責部門在依法辦理的同時,及時通報最新進展,澄清事實真相,有效回應社會關切。


四是加強統籌協調。在黨中央和中央依法治國委統一領導下,發揮中央依法治國辦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對依法防控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著力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形成完備的疫情防控法律制度全鏈條,推動把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優勢進一步轉化為疫情防控的強大效能。推動各級政法機關健全辦案工作機制,提高辦案質效,確保案件順利偵查、起訴、審判、交付執行。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注重自身安全,提升防範意識,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依法科學有序防控,一定能奪取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最終勝利!我就向大家通報這些。謝謝大家!


雷東生:謝謝傅政華同志。下面,請楊萬明同志作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新聞媒體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現在我介紹一下兩高兩部《意見》的主要內容。《意見》共分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時期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重大意義。《意見》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始終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用足用好法律規定,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針對社會關切,提出了依法嚴懲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十大執法司法政策。


一是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明確對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傳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其他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二是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更加重視醫務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決不能讓他們流血流汗又流淚。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或者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裝備、吐口水等行為,致使醫務人員感染新冠病毒的,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採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以侮辱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三是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假藥、劣藥或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或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四是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五是依法嚴懲詐騙、聚眾哄搶犯罪。假借疫情防控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假借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虛假廣告行為,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特別是疫情防控和保障物資,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以聚眾哄搶罪定罪處罰。


六是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嚴格依照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實現對相關犯罪“從獵捕殺害到餐桌”的全鏈條懲治。特別是,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知道或應當知道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意見》還明確要依法嚴懲造謠傳謠、失職瀆職、貪汙挪用、破壞交通設施犯罪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


《意見》明確要求,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保障辦案效果和安全。《意見》從及時查處案件、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訴訟權利、加強宣傳教育、注重辦案安全五個方面,對辦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確要求,確保辦案效果。我就通報這些。謝謝大家。


雷東生:謝謝楊萬明同志。接下來的時間交給媒體朋友,請各位記者就兩高兩部《意見》中感興趣的內容進行現場提問。提問的記者朋友,請自報一下所在單位。請第一排左起第3位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近期,個別地方出現了疑似甚至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拒絕接受隔離治療、擅自脫離隔離,甚至還去公共場所的情況,影響極其惡劣,社會高度關注。請問《意見》對此有何規定?相關規定是基於什麼考慮?


雷東生:好。這個問題,請楊萬明同志回答。


楊萬明:疫情發生以來,絕大多數群眾能夠依照法律規定,自覺配合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為阻斷病毒擴散作了重要貢獻。但有的地方也出現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現象。如已經確診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拒不服從隔離治療措施,或者曾經進出疫情高發地區、已出現發熱等感染症狀,仍刻意隱瞞甚至進入公共場所等等。上述行為不僅危害行為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危害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應當依法懲治。為準確適用法律,《意見》區分案件不同情況,特別是行為人的主觀心態,對定罪處罰作出了明確。


一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應當接受隔離治療。已經確診或者疑似病人違背法定義務,拒絕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的,顯屬“明知故犯”,屬於希望或者放任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危害公共安全,對此,依法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基於此,《意見》明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一是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二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決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意見》明確,其他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司法機關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嚴格依照刑法和本意見的規定,對有關案件作出公正、恰當的處理。


雷東生:謝謝!下面,繼續提問。請第三排左起第1位記者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記者:近期,我們看到,各地公安機關打擊了一些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兩高兩部《意見》出臺後,公安機關懲治相關違法犯罪會有什麼不同?


雷東生:好。這個問題,請杜航偉同志回答。


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在一些地方出現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財物、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對此,公安部高度重視,多次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協助醫療機構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及時查處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全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權限,嚴格執行兩高兩部《意見》,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落實到執法活動全過程,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活動和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一是及時果斷制止並嚴厲打擊嚴重違法犯罪。接到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警情,公安機關要立即出警,儘快趕到現場。對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擾亂醫院秩序、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實施的,果斷採取措施,堅決予以制止,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處理。


二是依法規範辦案。依法受理群眾報案,對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時立案查處。辦理案件時,進一步樹立證據意識、程序意識,依法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把好案件程序關、實體關,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三是強化矛盾糾紛化解。在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時,妥善處理出現的各種矛盾糾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治安調解、刑事和解的案件,公安機關在依法收集案件證據的同時,積極開展調解、和解工作,做到定分止爭、案結事了。


四是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實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履行相關治安巡查、檢查和警情現場處置等職責過程中,既嚴格執法,又關心關愛人民群眾,充分理解當事群眾心情,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兩高兩部《意見》,堅持寬嚴相濟,對主觀惡性大,嚴重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對那些沒有主觀惡意,危害不大,依法可處罰可不處罰的,以教育為主。


雷東生:謝謝!下面,繼續提問。請第二排左起第2位記者提問。


澎湃新聞記者:我們注意到,近期,湖北、天津、浙江等地檢察機關依法批捕了一批製售偽劣口罩、哄抬物價、抗拒疫情排查甚至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犯罪嫌疑人。請介紹下檢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情況。


雷東生:好。這個問題,請萬春同志回答。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萬春:疫情發生後,最高檢第一時間做出響應,強化對下指導,連續制定下發通知,對全國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依法履職盡責提出明確要求。各地檢察機關迅速行動,依法提前介入或者辦理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據初步統計,截至2月7日,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機關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其中,偵查階段提前介入324件,審查批捕44件,審查起訴3件,一審庭審1件,一審判決1件。湖北檢察機關辦理24件28人。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檢察機關將用足用好刑法和相關法律規定,對兩高兩部《意見》規定的九類犯罪,一律從嚴從重追究刑事責任。特別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堅持“嚴”字當頭,敢於亮劍,絕不手軟,依法嚴懲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法嚴懲暴力傷醫犯罪,確保奮戰在防控一線的醫護人員安心放心;依法嚴懲生產、銷售偽劣醫用器材、防護用品以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犯罪,維護正常經濟秩序;依法嚴懲趁火打劫、詐騙財物犯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等。


二是加強審查逮捕、起訴等刑事檢察工作,對妨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體現打擊力度,確保辦案效果。


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對監獄、看守所、強制醫療機構等監管場所和社區矯正執法活動的監督,督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維護正常監管執法秩序。


四是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緊盯食品藥品安全等公益訴訟重點領域,強化案件辦理。對涉野生動物保護、食品安全、生鮮肉類市場檢驗檢疫等方面的監管漏洞,積極運用檢察建議等法律監督手段,促進依法行政、完善相關治理措施。


五是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網上信訪、12309檢察熱線等渠道暢通,加強矛盾糾紛化解。建立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專門工作機制,既嚴格依法辦案,又嚴格落實隔離、防控要求。


雷東生:謝謝!下面,繼續提問。請第四排左起第3位記者提問。


法制日報記者:受疫情影響,企業經營和群眾生產生活會遇到新的法律問題,特別是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可能引發勞動爭議糾紛等,請問司法部採取哪些措施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雷東生:好。這個問題,請熊選國同志回答。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司法部對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高度重視,近期專門下發通知,對發揮律師、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職能作用,為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服務作出安排部署,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工作。


一、積極做好律師、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工作。一是組織廣大律師學習貫徹兩高兩部《意見》,依法開展辯護、代理工作,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動員律師等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擔負社會責任,為各級黨委政府依法防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當好法律顧問,為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幫助。二是積極為困難群眾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特別對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的醫務人員、軍人、人民警察、志願者等提出的法律服務需求,優先受理、優先辦理,並減免相關費用。三是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易發多發的婚姻家庭、鄰里、物業、勞動爭議等矛盾糾紛,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的“三調聯動”,依法及時就地化解。


二、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作用。一是中國法律服務網開闢“疫情防控法律諮詢”專欄,收集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對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及時有效諮詢。二是各地“12348”法律服務熱線,對隔離封閉、職業暴露、醫患矛盾、防護用品質量等敏感問題以及旅遊、餐飲、勞動、房屋租賃等,提供24小時疫情防控相關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各地實體平臺在加強自身防控,落實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基礎上,調整服務方式,實行預約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三、有針對性地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全國普法辦印發《法律知識問答》,司法部正組織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推動主流媒體和新興媒體宣傳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公佈有關典型案例,開展以案釋法,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雷東生:謝謝!考慮到疫情特殊時期,今天就回答這四個問題。媒體朋友還有什麼問題,有什麼採訪需求,可以隨時聯繫中央政法各單位新聞宣傳部門,我們將及時為大家提供採訪素材、線索和典型案例,做好採訪報道的服務保障。同時,請媒體朋友繼續關心和支持法治宣傳工作,加大對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務的宣傳報道力度,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再次感謝各位的到來。謝謝大家!


【轉發】文字實錄!這場重磅新聞發佈會信息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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