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口罩

2月12日,记者了解到,广西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全市N95医用防护口罩优先配备给一线医务人员使用,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口罩,且此前获取的N95口罩应主动上交,由指挥部统筹调配给各医疗机构。

通知指出,为奋战在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坚强后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为避免公职人员抢购、使用、占有N95医用防护口罩,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局面,出台这一通知。

通知对全市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获取N95医用防护口罩。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索取或者接受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的N95医用防护口罩。

二是禁止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非法占有、截留N95医用防护口罩。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非法占有、截留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购买、保存、运输、接收、赠送的N95医用防护口罩。

三是禁止利用其他便利条件,获取、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公职人员不得利用本人的其他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公职人员的行为,获取和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

四是禁止通过任何渠道购买或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公职人员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或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

五是共克时艰,主动上交留存的N95医用防护口罩。全市公职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率先垂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把有限的防疫物资用在抗击疫情第一线,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贡献力量。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使用、收取、留存、占用N95医用防护口罩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增强震慑作用。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776-12388

信件举报: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13号百色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3000)

来访举报:百色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市政府前楼一楼右侧)

网上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baise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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