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提醒: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人性贪婪,很多人无法抵挡金钱的诱惑,在疫情防控期间知法犯法,进行网络诈骗、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的行为。

还有更多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触犯了法律!

短短两周内,深圳警方公布的案例中,就有2宗涉嫌诈骗罪,3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宗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口罩紧缺是"商机"?零容忍!

深圳司法提醒: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唐某涉嫌疫情电信网络诈骗被捕

肺炎疫情爆发后,口罩"一货难求"。在短时供求矛盾紧张推动下,口罩价格也一路走高。不法分子利用市民急需口罩的心理,利用疫情进行诈骗。

对于以出售口罩这种疫情防控期间的"战略物资"为名进行网络诈骗、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的行为,检察机关对此当然不会手软。深圳警方已经逮捕2人,并于2月10日提起公诉。

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深圳司法提醒: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知法才能守法,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面前, 我们普遍对诈骗、制假售假属于违法犯罪很熟悉,却忽视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会造成严重后果。尤其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深圳市福田区的范某、龙岗区的阮某、南山区的杨某都是从疫情发生地来深,都是新冠肺炎病人。他们或是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或是违反隔离规定,都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这个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两类人:已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人。

"已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只要有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不但要有跟第一类人一样的行为,还要造成病毒传播才可能构成犯罪。

深圳司法提醒: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深圳市光明区的李某,1月23日从疫情发生地来深,多次未戴口罩外出及就医,联防防控小组5次上门核查,李某均隐瞒疫情发生后曾在疫情发生地居住的事实。

李某造成小区居民27人被隔离观察、2名防疫人员被居家观察,引起了新冠病毒传播或传播的严重危险,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最重要的前提是,犯罪主体并不是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但在行为上,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了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

深圳司法提醒:被“遗忘”的两个罪名,最高死刑!

自查!二个罪名如何分辨?

是否为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是辨别这两个罪名的最重要方法。相对来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轻罪。

实际上,是否为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如果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了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只要有犯罪行为,总有一款罪名适合"你"!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隔离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当前中国正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只有依法防控才能强力有序,知法才能守法,希望市民朋友们了解更多法律知识,用守法行为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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