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线上处理,抗疫办案两不误

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线上处理,抗疫办案两不误

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采取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案,减少外出办案,在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执行对象及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

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线上处理,抗疫办案两不误

2月11日,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手机微信,对一起财产保全案件进行了续封。据了解,本案的被执行人秦皇岛某公司拖欠申请人李某借款本金350万元。诉讼阶段,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6日对李某提请财产保全的坐落于海港区东港路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查封届满时间为2020年3月5日。

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手机微信将案件续封文书发送给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市房管局对案涉房屋先行续封,待具备条件时再向市房管局送达纸质版法律文书。收到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电子版法律文书后,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对案涉房屋进行了续封,确保了当事人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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