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男子吐口水多次恐嚇路人,檢察機關: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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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1日,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多次恐嚇他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龍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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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月4日14時許,犯罪嫌疑人郭某龍(男,25歲)因與女友爭吵後心情鬱悶,明知疫情期間唾液是新冠肺炎主要傳播途徑,為發洩情緒,在重慶市渝北區新南路某商場外公路邊,先後尾隨石某某、何某某、林某某,並向石某某、何某某吐口水,向林某某潑灑色拉油,造成多人受到恐嚇,相關視頻上傳至網絡媒體,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石某某等人被恐嚇後報警。同日,渝北區公安分局民警在郭某龍住處將其抓獲,並於2月5日對其刑事拘留。經檢測,郭某龍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案發後,渝北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2月11日,渝北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犯罪嫌疑人郭某龍移送渝北區檢察院批准審查逮捕。渝北區檢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審查了全案證據,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市檢察院聽取了案情彙報並指導案件辦理。同日,渝北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龍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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