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

随心写写


首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是确实缺少职业道德。在试用期的时候,如果企业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完全是可以把员工辞退的,而且还不需要给任何的补偿,但是必须把欠你的工资和报销费用都补全了。

但是这种事情确实有缺少道德,正常来说,如果要辞退员工应该提前说,让员工有找新工作的准备。这种最后一天试用期给辞退的行为说明企业想省钱,要是偶尔这样的话,可能是个人行为。

要是经常这样的话,说明这个公司也是没有什么带下去的前途。当然现在有些公司确实会有这种行为,作为一名员工的话,一定要懂得居安思危。你的试用期感觉没办法过的时候,就要提前为自己找后路。

不要想着说企业会发善心,要明白,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如果觉得你没办法为企业带来价值,必然就会淘汰掉的。只是有些企业会给你过度的时间,有些企业就不会。

所以自己提前懂得找好路,才不会到时让自己很被动。当你的试用期只剩一个月的时候,最好主动去跟领导询问一下。如果你那不想让你通过试用期的话,他会刻意的回避你。

这个时候自己就要知道试用期可能过不了,当然你也可以去找人事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比如问一下人事转正后的工资待遇,还有转正后的福利变化。从他们的表现都是可以看出自己转正的概率高低,了解清楚后自己才好提前做出准备。


老茶关系学


我跟你一模一样的情况。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最后一天的时候,HR跟我谈说试用期不通过,让离职。试用期两个几乎天天加班,合计加班50多个小时,本来说可以调休,我害怕请假调休影响转正就没有调,结果离职这些班算白加了,太气愤了!越想越生气!关键是我没有工作失误或者胜任不了工作的情况,就说试用期不合格,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真是越想越气愤😡!两个月没有迟到,没有请假,基本都是提前40分钟到公司,没有任何错误。


安琪儿妈妈生活录


我之前碰见那个公司就是,面试行政综合专员。真的是综合!什么都做!早上起来要给同事们做咖啡。问同事要钱,还要给办公室养的猫铲屎。还要倒垃圾扫地。公司没有司机。我还需要给公司的车去洗车去保养。周末领导说要烤肉。中午不让吃饭不让午休,要带着公司的猫去洗澡。反正我去了2个月没有几天是可以午休的。每个周末都要去买菜。还要生碳、烤肉。完事了还要清洗打扫。当初入职不是说好了文职工作吗?怎么各种打杂呢?去了之后我一个女生各种搬东西收拾屋子收拾库房。然后,没过几天告诉我公司要搞活动,白天要开车去机场接待来宾,晚上还要陪着吃饭唱歌(正规的)。到了凌晨12点。第二天陪着爬山。我一个健康的人。累的第二天心慌心脏疼喘不动气,直接去了医院。所有的都完事了。告诉我我不合适。因为我不愿意加班。哪次不是加班到6点10点都有…也没有考核制度,也拿不出来就说不合适。[抠鼻][抠鼻]幸好脱离了苦海…要不然钱没几个命熬没了…


Qd天空飘来五个字


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这种事情,在我们员工看来,十分的不道德,没有人情味。从公司的角度出发,没有违法规章制度,照章办事而已。不用过度的理解这件事情。



正常情况,试用期结果就是在最后两天出来

与我一起进公司的同事有10多个,都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其中3人因为不适应公司模式,炒了公司鱿鱼;4人通过试用期;剩余7人试用期都没通过,也都是在最后一天被告知结果。有两人能力在两可范围(可录用、可放弃),试用期还延期一个月。

因为公司属于扩张期,在储备人力。我们不需要单独完成工作任务,都跟着老师傅学习经验,没有为公司创造价值。



进去公司前一个星期是熟悉环境,后面3-4个星期是技能培训的阶段,只有第6-8个星期,是公司考核你成绩的时间,再经过主管审核,最后传给人事部门。所以试用期都会比较晚出来!

当然表现特别差和要主动离开公司的人不包含在内。

事已定局,问清楚自己的问题点,为下一份工作做预防

从员工的角度,我们属于受伤害的一方。如果想找公司闹,我相信是没有胜算的,关于试用期的考核资料,每一家正规公司都会有。会把你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整得明明白白的。



说句丧气的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还不如去找考核官,把自己的问题点了解清楚,在下一份工作的时候避免有相同错误。让公司挑不出理由拒绝你。

吃亏是福,磨炼自身,挑战更美好的自己。


二货之年


亲历。。是之前坐在我旁边的实习生能力不行辞退了。[捂脸]就他而言,我觉得公司在理。有些确实是能力不行。。。至于最后一天告诉你合不合适这个就不晓得了。难道提前告诉你,估计就有人直接不来了。公司很难要求要被辞退的人有契约精神吧,相反,可以很容易反过来要求公司。。。


nanimonainode


真是江湖险恶,你是遇上了喜欢对实习生耍流氓的公司。

从你问题提问看,这公司的做法完全是提前计划好,目的就是要榨干实习生一毛一厘的劳动力。

估计看你是新人好欺负吧?你碰上靠谱点的公司,也不至于会这样,毕竟也不会那么贪小便宜。 一个实习工能不能胜任工作,很早就能看出来。

如果早给实习生结果,那实习生毫无怨言。但这公司做法是给了实习生一颗糖果吃,实习生以为能转正了,可是最后换回来是一巴掌。

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遇到这样公司,真的会凉了实习生的心。

我记得我堂弟就遭遇一次。 我堂弟公司更离谱,实习期1500工资,只包中午一餐。当时他实习期是3个月。

我堂弟工作努力,态度端正,工作期间也没其他差错。信心满满的以为自己一定能转正。

可惜,干完3个月,还是被pass。 当时被pass的理由很奇葩。

理由如下:经过公司管理层考虑,目前这个岗位需要撤掉……

真让人无语,公司要撤掉这个岗位不找说,真浪费人家时间、精力以及投入的感情。 所以,我堂弟也算被“坑”了一把。

遇到这类相同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我咨询了身边律师朋友,他们给出的建议是:你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所以这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是否用。

我的个人建议是,下次换实习公司或者未来要找公司上班,要主动提前搜索一下这家公司具体情况,看看网上有没有负面口碑。

一般,有负面口碑的,都是可以搜出来的。 如果搜出公司存在负面口碑,那你要慎重做出选择,就可以避免再次踩雷。

所以,不管什么事,可以提前通过互联网市调了解,这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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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迪说


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


调整好心态,继续下一家,然后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是核心。


我有一次这样的经历,但我还是很心服口服的。


那个时候新媒体刚开始,自己确实也蛮感兴趣的。当时还是小白水准,想找份这样的工作试一下。进的是一家初创型公司,做软装设计的。


老板给的工作是公众号运营,试用期一周的时间。对软装行业基本是不了解的,由于他们对图片要求想当高,我又没有PS技术,一篇文章文字没多少,但找图片几乎花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前前后后改了又改,周末还去加班了,最终在试用期最后一天下班后,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


他首先对我的工作态度表示了认可,说可能确实由于我对软装行业不太懂,一周两篇文章的要求没能达到。看我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到行政或人事部。因为我的目的是新媒体行业,所以拒绝了他。老板是个年轻的创业青年,离开前他还送了一份礼物给到我。


我也算是心服口服,确实能力水平有限,只能表示要好好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职场都是看价值来的,如果你能力到位,哪个用人单位会随便让一个人才离开。提升自己价值了,别人也看到你的能力了,我相信是不会缺少机会的。用人单位对人才都是求贤若渴的,况且现在人那么难招,再招人对他们来说也会有资金和精力负担。


既然被告知不合适,那就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在这个岗位是不是确实做得不够好,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的,这也是自己以后的提升地方,好好查漏补缺,不断提升自己后,机会自然不会少。


人一旦变强了,是你选择机会,而不是机会选择你。


80后杨同学


关于这种情况,通常来说如果我们从消极方面想的话,那就是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毕竟试用期的员工工资通常是转正之后的80%。

有些公司在转正之前还不上五险一金,那我们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变相的被剥削和压榨了,属于一种公司的狡诈欺骗,为了节约成本所使用的卑鄙的伎俩。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也是我朋友最近发生的一种情况,他在公司的销售部门担当着经理的角色。

这个销售部门是今年刚建立不久,因此特别需要招人手,所以前期的时候招了很多人,但是呢,这里面有个别的人,业务能力不仅不是很好,而且态度也并不是特别的端正,起初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暂且让他们过了试用期,但是呢,一些人过了试用期之后依然出言不逊顶撞领导,所以在此情况下没有办法,只能无奈将他们开除。


风辰子


你好,我也是做人事工作的,关于这个事请,我觉得公司辞退员工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原因很简单,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公司人事才告知员工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才决定对试用期员工做辞退处理。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公司是故意在使用廉价劳动力。

如果你公司真觉得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行,无法胜任工作,那按道理应该早点对员工做辞退处理,不可能等到员工即将转正的时候予以辞退,这违反常理。

尤其是那些试用期比较长的公司,如三个月试用期或六个月试用期的公司,员工如果真的不胜任工作,头一个月甚至第一周试用就完全可以确定员工的能力到底行不行,根本用不着等干满试用期的时候才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

所以,公司于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以工作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员工显然站不住脚,是没有道理的,公司的目的是不纯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原因很简单,人事仅仅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但缺乏明确的考核,公司是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资料的,所以这种辞退是不合法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里面明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是,这并不等于公司可以随时、随意的利用该法律条款欺凌试用期的员工,因为你公司要辞退人,就必须拿出白纸黑字铁板钉钉的证据出来才行,拿不出证据,仅仅凭借口说,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不合法,道理就在这里。

退一万步说,就算员工真的工作能力不行,无法胜任岗位,但是你公司方面没有收集员工能力不行的具体证据和表现,没有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确定,就仅仅让人事以员工工作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员工,在流程和证据方面都是错的,所以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还是不合法。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公司这种辞退员工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的。由于员工还处于试用期,时间很短,所以公司顶多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当然在现实中,很少有员工因为这种情况去劳动维权,所以基本上都是很委屈的离开。这样的公司如果经常这样做,那它的口碑非常差,而且这种公司往往都是一些小微私企,极度缺乏规范的管理,所以在这样的公司里面也没啥发展,员工早点离开也是一件好事,免得耽搁了自己。当员工被公司故意这样辞退的时候,就可以这样来想,起码心里会舒服点。


Sir聊HR


很多人看到这种问题,就先入为主了:肯定是被公司坑拉!被压榨劳动力拉!被割韭菜了!其实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的。

我自己就是做HR的,之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通知其工作能力不行要辞退他,当然考核结果都是有的,流程也是正常规范的。那为什么等到他最后一天才通知他呢?因为公司还想给他机会,还愿意等到期限的最后一天才宣布他被判"死刑"。

那个员工,是在产品部做数据的,就是拉拉数据,简单统算,给其他部门相关的数据支持,到点通报销售情况,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就是要细心,不能忘事,计算公式不懂就多问问或者上网查查。但她吧,爱拖拉,细心差点, 要点什么数据得三催四请才拿得到,偶尔数据出点小错,其他倒没什么大问题。

所以他领导想着"罪不至死"吧,刚毕业不久的小姑娘,还是多给点机会吧。在她试用期剩下1,2个星期那会,愈发严重,领导还专门找她谈过一次,她态度诚恳,说会改的,目前很需要一份工作需要一份收入。

谈完后好了几天,又开始"死灰复燃"了,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然后我们基本决定放弃她了,一边把招聘启事重新挂起来,一边让她继续做着(不然辞退了没人干活),等她最后一天试用期了,给她亮出了她的试用期考核表,通知她办理离职手续。

因为之前做这个工作的老员工还在公司,而且数据专员的工作比较简单,所以不存在要等新人来交接完工作才可以走的问题,于是果然辞退了她。

当然,我觉得公司最好还是不要这么操作,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员工本人,但总归不合情理。最好还是能提前3天以上通知比较好。

见过很多公司,利用新员工试用期人工成本低的特点,一波一波的"辞旧迎新",就像题主说的,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他,又开始重新招,等他们试用到期又辞退又招,反反复复。不得不说,这样的公司吃相真心太难看。是毫无远见,鼠目寸光的小微企业行为,不值得我们去求职,当然,这个就要求我们提前做做功课了,多找资料多观察多探听。

总的来说,作为公司的话,尽量还是不要这么耽误员工了,也不要舍不得这点沉没成本,就像谈恋爱一样,不合适早点断,对彼此都好。作为员工的话,在入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进入这样的公司当小白鼠。

感谢阅读,公司资深HR,不妨添加对我的关注,有什么职场问题方便随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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