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汶川地震后,遇难者名下的银行存贷款,最终是如何处置的

据相关科学统计,地球上每年约会发生500多万次地震,平均到每天会发生上万次地震。其中能对我们人类造成严重危害的地震大约有十几二十次。能造成极为严重危害的地震大约有一两次。我国最早在舜帝时期就有了关于地震的记载,此后历代都有关于地震的记载。例如:明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发生的华县大地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发生了河北唐山和汶川这两次危害极大的地震。

08年汶川地震后,遇难者名下的银行存贷款,最终是如何处置的

08年5月12日下午14点28分04秒,我国四川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这次大地震地震烈度达到了11度。产生的地震波共环绕地球6圈,震感波及大半个中国与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受破坏严重地区范围超过了10万平方千米。截止到当年9月25日12点,汶川大地震一共使69227人遇难,374644人受伤,17923人失踪。所以汶川大地震也堪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严重的地震,同时也是继唐山大地震后造成人员伤亡最严重的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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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患难见真情。充满伤痛离别的天灾,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所闪耀的各种光辉。今天我们在此不讲述大地震发生后的各种感人事迹。而是来讲述大地震后的相关经济问题?什么经济问题呢?就是地震中8万多名遇难者名下的银行存贷款,最终是如何处置的?这一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经济问题,国家在后续的安置工作中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08年汶川地震后,遇难者名下的银行存贷款,最终是如何处置的

第一,已经确认身份的遇难者如果名下有银行各类存款,归法律第一继承人所有。存款可通过相关的程序被第一继承人从银行领走。

第二,已经确认身份的遇难者如果名下有银行各类存款,但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也已遇难的,存款归国家所有。

第三,地震中失踪者名下的银行各类存款仍归其所有。但如果在超过法定期限的情况下仍然没人来认领,存款就会上交国家金库。

第四,对于震区灾民名下的银行贷款,幸存者不催收,催缴和罚息,遇难者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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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这4条安置规定我们可知,在天灾中国家和人民群众是共度患难的。上交国家的那些遇难者存款也都全部投入到了灾后重建中。如今,汶川大地震虽然已经过去了11个年头,但震中的那些感人事迹,高尚精神,将会永远被国人传颂和传承。它们也告诉我们,在祖国和大爱面前,天灾从来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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