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鶴壁一家量販被開出20萬元罰單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谷武民 李萌萌

2月12日,記者從鶴壁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月11日下午有市民舉報:淇濱區黃河路豫鵬量販哄抬市場價格且有商品沒有明碼標價。執法人員立即到淇濱區黃河路豫鵬量販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發現與舉報內容一致,該量販被開出20萬元罰單。

據瞭解,豫鵬量販在售的84消毒液標價10元/瓶,上海藥皂(90g)的標價簽上已將2.5元塗改為4.5元,且有3種在售口罩沒有明碼標價。該量販在採購時84消毒液沒有票據,不能說明購進價格。銷售的84消毒液高出正常銷售價格3倍;上海藥皂價格上漲125%;硫磺皂上漲率238%。在調查過程,該量販推三阻四,不配合調查,不及時提供當日供銷記錄清單。涉嫌存在哄抬價格,推動商品過快、過高上漲的經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三)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規定。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豫鵬量販作出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

疫情防控期間,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執法力度,按照從重從嚴從快原則處理。對查實存在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相互串通等價格違法行為的,依法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100萬元~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 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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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鹤壁一家量贩被开出20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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