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6名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

2020年2月9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湘潭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湘潭县射埠镇吟江村谭某成、胡某强、谭某一、谭某二、胡某勇、陈某志等6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2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谭某成因对吟江村村民赖某龙在该村微信群中以公开信的形式质疑其以公谋私、渎职懒政之事不满,伙同谭某一、谭某二等人至赖某龙家中理论,进而发生扭打。与赖某龙素有积怨的胡某强、胡某勇、陈某志闻讯后赶来并参与扭打,期间,胡某强持柴刀将赖某初(赖某龙之父)、赖某龙砍伤。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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