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貴溪兩令齊發規範人員車輛管控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9號

為貫徹落實《省委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紀要》《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省公路交通保暢通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防控應急指揮部決定:

一、撤銷滬昆高速貴溪收費站、鷹東收費站,上萬高速白田收費站,320國道流口站,樟坪畬族鄉閩贛省界,冷水鎮貴資縣界等疫情防控檢測站。

二、為加強城區疫情防控,減少進出城區人員車輛流動,在貴溪大道河潭路口、銅都大橋花園路口、鷹雄大道費溪大橋路口、柏裡大道陳家路口增設進出貴溪城區防控檢測點;繼續保留貴溪火車站檢測點;信江大橋除二輪電動車、二輪摩托車、自行車外其他的車輛禁止通行。各防控檢測點要嚴格執行市防控應急指揮部第8號令和《關於進一步嚴格外來人員車輛管控的通告》《關於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補充通知》等規定,加強人員車輛管控、人員體溫檢測和信息登記工作。

三、對無本省縣級防控應急指揮部發放的車輛通行證,且確需進入城區運輸民生物資,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所需物資、醫療急救、防疫物資及人員運送類、指揮調度類的車輛,由貨場業主負責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註明來貴離貴時間、事由等,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後,檢測點作好登記後予以放行,原則上實行卸貨裝貨後即走。

四、各小區居民要嚴格執行《居民臨時通行證》出行規定,每戶每兩天可派一人持證外出。倡導各類車輛不外出,城區嚴格實行車輛管控,機動車輛外出必須持有市防控應急指揮部發放的《臨時車輛通行證》,電動車、摩托車外出必須持有《居民臨時通行證》或《臨時工作證明》之一。如有違反出行規定,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五、所有居民進入超市、商場、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時必須並配戴口罩。經營場所要嚴格把關,如發現經營場所業主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由主管部門依據規定處理。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代章)

2020年2月12日

最新通知!貴溪兩令齊發規範人員車輛管控

最新通知!貴溪兩令齊發規範人員車輛管控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貴冠防辦字〔2020〕40號

關於要求嚴格落實經批准的工作人員出行規定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自啟動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各鄉(鎮、街道、場)、村(社區)、村小組(小區)均加強了居民出行的管控,對全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起到積極作用。同時,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保障公共事件運行、群眾生活、重要國計民生相關企業生產和復工復產,市防控應急指揮部曾先後下發了通告、通知,要求對執有醫療機構工作證明,超市、環衛等公共事業運行單位和經批准復工復產企業辦理了經市防控應急指揮部批准的工作證明等人員車輛要保障出行暢通。但是有部分村(社區)、村小組(小區)對市防控指揮部的指令落實不力,對執有相關有效證明的或不予放行,或同意外出但拒絕返回,影響單位正常運行、企業正常復工復產。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政令暢通,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經批准復工復產的企業和開復工的重點項目建設單位要及時到市防控應急指揮部為員工辦理工作證明。園區管委會、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等主管部門及業主單位要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二、各村(社區)、村小組(小區)必須允許執醫療機構工作證明、企業工作證明等有效證明的各類工作人員正常出入。

三、執有有效證明的各類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時間和居住地至工作單位的線路,不得隨意串行;出入時必須落實配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出入登記等必要管控措施。如有違反,由工作單位嚴肅處理,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各鄉(鎮、街道、場)要將本通知及時傳達到村(社區)、村小組,市直各單位要及時傳達到各社區檢測點,認真落實不得有誤;市防控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專項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査。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2月

最新通知!貴溪兩令齊發規範人員車輛管控

最新通知!貴溪兩令齊發規範人員車輛管控


不走訪、不聚餐、不跳廣場舞

多居家、網絡拜年樂大家

個人防護三要素:

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

儘量避免握手、擁抱等肢體接觸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