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鷹潭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鷹潭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貴溪市西溪渠黨支部書記、管委會主任吳素青超標準接待問題。2018年5月27日,吳素青授意下屬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菸、酒等超標準接待,共計2400元。組織調查前,吳素青將違紀款主動退還單位。2018年12月6日,吳素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貴溪市塘灣鎮原新村辦主任周清華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8年,周清華在擔任塘灣鎮新村辦主任期間,先後三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提供幫助,共違規收受禮金2.51萬元。組織調查前,周清華主動將違紀款上交廉政賬戶。2018年11月1日,周清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餘江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民警潘清明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3月12日,潘清明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1000元禮金。2018年12月25日,潘清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還。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 要切實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始終保持節奏不變、力度不減,推動我市黨風政風持續向好。

(鷹潭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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