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考上研究生,也簽了三方協議,但是都不想去了,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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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三方?

三方是一份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它的學名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在許多地方還有其他暱稱,比如協議、三/四聯單等。

它的作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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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姐說人話:學校作為公證人,應屆生與公司在學校面前互相允諾並且蓋手印,畢業後喜結連理,賴賬是要賠錢\t(違約金)\t的

為什麼要籤三方?簽了三方意味著:

  • 對學校來說,統計就業率就靠它,證明“你們不是班主任帶的最差學生”;

  • 對學生來說,畢業之後有了正式工作,不會成為無業遊民;

  • 對企業來說,已經把人預定了,哪怕是遇到更心儀的人,比如能力比你強的、長的比你帥/美的、薪資期望比你低的,都不可以再錄用。

三方還會約定違約金,關於違約需要賠付的金額,在這裡要做特別說明,違約金的金額高低不等,主要是企業與學生雙方約定的,目前大多互聯網公司的違約金會約定為校招生第一個月的薪資。


作為學生,自己放棄入職,我們該怎麼辦?

現在還有好多大學生求職論壇上也會有好多帖子,學生們求問,如何解約?

錢姐從流程上解釋下這個問題。

第一步,向公司HR提出解約申請。這是個激活步驟,HR只有收到申請之後,才會發起正式的解約流程。

第二步,按照公司流程提供解約材料,比如正式的申請書、考研成功、或新公司的錄用通知等。提供正式的材料,一方面證明自己是個誠信的孩子,另外一方面,用良好的態度,配合HR完成流程。

第三步,賠付違約金。

如果是考研成功、或者是考上公務員是不需要賠付違約金的。但如果是有新的簽約意向公司,就需要了。

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直接就是按照約定的違約金,賠足額的錢,走完流程,就完成解約了了。

但如果支付不起違約金,就有點棘手,但我們也不能放棄,或消極對待。

首先還是要積極溝通,讓HR知道我們放棄入職的理由、真正的想法以及我們的經濟能力。如果有申請補助的,那也可以作為證明。

其次是真誠的道歉,像這位同學學習,良好的態度,加上誠懇的道歉。

除了公司在招聘的時候,有招聘成本,簽約了你之後又沉沒成本。

但公司真的差這幾千元嗎?追溯違約金背後真實的意義,是為了讓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否違約是一道具有教學意義的題目。

所以,在誠懇的態度下,少賠付是可接受的。在學生承認錯誤的情況下,一些企業會象徵性的收取一些費用。當然啦,還有一個原因是,公司很看重良好的僱主品牌與口碑,畢竟以後江湖再見,你還是有可能會再選擇公司的。所以,公司不會逼人太緊。

最終,拿回三方。如果是考研成功,可以把三方歸還給學校,如果是有更滿意的offer,可以用舊三方向學校申請一張新的,與新公司簽約。


這裡有錢


首先,看看你當時籤的三方協議上有沒有寫違約處理辦法。

如果有,和企業協商,是否能不賠償就拿回三方協議。如果可以,就最好不過了。如果不行,請注意通常三方協議的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如果沒有簽訂違約,那就直接和企業協商取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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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去讀研。和企業說清即可。和本科院校輔導員辦好檔案轉移手續。

和企業說明白即可。

要知道三方協議簽了不代表企業就一定僱傭你。只有簽訂了勞動合同才能確定雙方僱傭關係。而且就算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離職。試用期後,離職記得提前一個月和公司人事部門說即可。

辦好檔案去向手續。

和輔導員老師聯繫,把個人檔案轉到研究生學校。同時改派報到證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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