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

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公告

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公 告

為有效、及時控制我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醫用衛生防護材料正常供應、流通有序,維護正常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頒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特此公告。

(一)縣科工信局負責每天核定並下達主要生產口罩類企業的生產任務量,以保障國家、省、市、縣的防控物資供應,並核實企業的實際生產量,牽頭做好企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

(二)縣城投公司負責口罩類產品的統一收購,統一配發。

(三)屬地鄉鎮、經開區負責及時收集轄區內所有醫療器械生產(含採購目錄企業:醫用口罩、N95口罩、防護服、手術衣)企業的訂、供貨信息並及時彙總上報至商務局電商辦。

(四)縣電商辦及時梳理分析信息,確定企業訂、供貨量清單交韻達公司統一配送。

(五)縣市管局牽頭,縣發改委配合負責市場價格穩定,哄抬物價的人和事的查處,以維護市場穩定。

(六)縣市管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配合負責關卡車輛運輸和夾帶物資查驗和車輛的勸返,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置。

(七) 原則上所有生產企業原材料購進、產品運出均由江西韻達公司完成,任何企業和個人(縣城投公司收儲運輸車輛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運輸和夾帶醫療器械生產物資和產品,一經發現將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四十七條相關之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八) 依法保障國省道高速路口的暢通,對外縣車輛及人員(經批准的保障供應車輛除外)進入疫區鄉鎮,一律勸返,對不聽勸阻,強行進入的,車輛扣留,司機及隨行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採取實行隔離和醫學觀察14日。

(九)散佈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頂格(視其資產、生活狀況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凡是採購目錄內生產企業(醫用口罩、N95口罩、防護服、手術衣)既不完成政府採購任務又瞞報產量,惡意囤積,哄抬物價,將產品自由流向市場,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公安機關或者市場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頂格(視其資產、生活狀況等)處罰;吊銷其生產許可證,企業和法人打入黑名單,造成重大後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張貼之日起有效,疫情公佈結束之日廢止。

舉報電話:

縣疫情防控指揮部:0791-85622900

0791-85622838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791-85653315

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來源:進賢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審閱:萬朝暉 吳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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