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法委副书记分管哪些部门?

黄少刚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主持政法委全面工作;

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协助书记主持政法委日常工作,主管综治、机关办公、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青妇、计生,分管综治办、政工室、办公室。联系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政法委副书记: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兼任、分管公安、司法、消防、打击走私和矿山秩序整治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打私办、县矿治办,联系武警怀集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县委610办主任。主管防邪反邪工作、法学会、法治安乡建设、脱贫攻坚,主持610办工作,分管法学会、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系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政法委副书记:主管稳定、执法监督;分管稳定办、执法监督室。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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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是党口专门负责政法工作的部门,政法委书记兼任县委常委,级别副处。书记下面设两到三名副书记及政治部主任,组成政法委班子成员。副书记中,其中一个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兼任,级别副处,其余一到两名专职副书记负责协助书记工作,级别正科。

政法委经过此前的机构改革,取消了综治办、维稳办等部门,机构部门有所缩水,目前仅剩610办、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学会等常设机构,及政法委政治部、办公室、人事科等内设科室。其余的部门,比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名字上是归口政法委统筹管理,实际上各自都有直管上级,比如公安局归上级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双重管理;司法局是政府组成部门,由政府直管;法院和检察院都是独立部门,由上级法院和检察院直管。政法委并无实质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实际上对这些单位的影响力有限,只能说称之为”联系”,不能说是分管。特别是公检法三家,由于其单位职能的特殊性,加上级别一样,很多强势的公检法负责人甚至经常不买政法委书记的帐,更遑论副书记了。至于司法局、信访局这些部门,政法委不直管,但因为工作原因,尚有一定的影响力。

当然,对于政法口的干部,兼任常委的政法委书记是有一定建议权和话语权的,这也是党管干部的充分体现。也因为此,政法委联系的公检法及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多少都要给政法委书记一些面子,听从一些工作调度。但仅限于书记,如果是副书记,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影响力,仅有的影响力可能只停留在台面上的一点作用,比如开开会,站站台,代表单位部署部署工作等。

至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的部门,要看分工情况,有的分管法治,联系司法局、信访局;有的分管平安维稳,联系公安、武警等,不能一概而论,在此不做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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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政法委的职能定位讲起,根据《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是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因此可以说县委政法委是领导和管理公检法司工作的党委职能部门。

其次,从县委政法委的领导配备来看。县委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担任,有的省份如广东等地还设县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兼任,还有的省份如广西、湖南等地还设兼职副书记由法检两长兼任,上述4人均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而全国的普遍情况是,县委政法委设常务副书记1名,为正科级领导职务。设专职副书记或副书记2至4名,机构改革前因可以兼任正科级的县综治办主任、县委维稳办主任、县委610办主任、依法治县办主任等,故也是正科级领导干部。但机构改革后,前3个办已撤销,依法治县办主任则改由政法委书记兼任,所以按县委政法委“三定规定”,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或副书记已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原来为正科级的继续保留正科级待遇)。

再次,从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来看,这个最为复杂,内设机构设置及名称全国各地差异很大,有叫股的,也有叫室的,还有叫组的,但总的说来,均会设置综合部门、综治部门、维稳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反邪教工作部门等,但人数都不多,少的光杆司令挂帅,多的也不过二三人。

讲完县委政法委的基本情况,回答题主所问就相对简单了。县委政法委的兼职副书记,均不参与政法委内设机构的分工,只负责所在单位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还会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分管政府口的司法局、信访局等,与政法委书记的分工有重叠之处,因为政法委书记是按县委领导班子进行分工的。

如果是县委政法委的常务副书记、专职副书记或副书记,只参与政法委内设机构的分工,少的分管1个部门,多的分管2至3个部门,均管不到公检法司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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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般的县级政法委副书记是正科级或者副科级,具体分管的是政法委的内设机构,而且需要看的是排名第几的副书记,一般县一级有三名副书记,排名第一的通常是正科级,剩余的应该是副科级。

1、县级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所以一般排名第一的副书记负责县级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相当于常务副书记,一般是正科级。一般分管综治办、办公室等

2、其他的县级政法委副书记,一般为副科级,每人分管若干政法委内设机构,比如督查室、维稳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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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清楚是副书记!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下一个机关,分管公,检,法,司。书记是常委兼职,副书记助书记工作,很多地方,政法委副书记有公安局长兼任。如公安部长赵克志,他是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


欣欣向荣101564826


题目有问题……什么叫“政法委”?这是党组织里设立的部门,代表“党”与政法单位协调工作的事务部门。

通俗理解:党,与政法单位的协调事务的小组


归就柜苏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从三方面来回答:

一、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党委都设立有政法委员会这一部门。在中央层面,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从省级党委到市(州、盟)党委再到县级党委的政法委书记,都是由本级党委常委担任。所以,各级的政法委书记都是与本级行政区的副职官员平级。

二、县级政法委副书记通常有4名,即: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所以说,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的工作分工通常是根据各自的职务和工作区分来分工的:其中,专职副书记通常是协助政法委书记管理日常工作,而3名兼职副书记则根据各自的职务和工作区分,主管和分管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和任务。

三、需要知道的是,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由于其是专职副书记,也通常称之为常务副书记。所以,其职务级别是正科级领导干部。


润友


正科级干部,基本什么权利也没有,鸡肋,参加个会议,去学校参加个法制课什么的,当然,个人性格强势的除外,比如秦皇岛自来水公司那个姓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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