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建辦金函〔2020〕71號)精神,降低疫情對我市繳存單位和職工的影響,方便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相關業務,現對我市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繳存單位、職工在疫情防控期間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線上服務渠道辦理公積金繳存、使用相關業務。對無法線上辦理的,倡導繳存單位、職工待疫情結束後到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
二、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一線醫務人員等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正常還款的,由本人申請,經各中心審核後不作逾期處理,免收罰息。
三、疫情防控期間,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時限要求的,可延期在疫情解除後的一個月內辦理。
四、因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及自願繳存個人,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疫情解除後,向各中心申請或說明情況並在一定期限內辦理補繳(原則不超過三個月)。疫情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淮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分中心、淮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皖北煤電集團公司分中心參照執行。
淮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3日
☞2月13日淮北市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通報
☞2月12日風險提示(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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