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个鞋厂,做不到一个月做不下去了,想辞工,可是厂长说不准辞工,要满三个月后才能辞工,怎么办?

啊小贱啊


厂方要求做满三个月才走,没有法律依据。

你说你做了不到一个月,请问还在试用期内吗?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因为你提出该主张,厂方不给予结算工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实践中,很多私营企业老板吓唬员工,说不怕去告状,告状告不成,告不赢,其实是一种吓唬的行为,保留证据,用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律海拾贝人


我现在就是鞋厂做鞋的,广州这边的鞋厂一般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你可先通知你的主管或者是厂长,给他们讲明,你确实是因为家里有事,或者其他原因要离职的。如果他们还是强行的不批准,那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工厂,一般都会得到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阿源VLOG


提前三天书面提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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