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人群活动轨迹进行登记的
通 知
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四后”防控工作,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人群活动轨迹进行登记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外地员工登记管理。
二、各企业要对所有员工特别是武汉来汾、平遥来汾人员要做好活动轨迹登记造册,并积极配合排查工作。
三、所有持车辆通行证的外出司乘人员必须记录活动轨迹,并按日上报所在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汾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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