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外出、聚餐,致28人隔离!阳谷辛某某被全县通告警示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湖北武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我县于1月24日发布了《防治新冠肺炎倡议书》,倡导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少出门、少聚会、少串门,1月31日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全面管控人员流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对非必要外出实行严控,严禁聚集聚会聚餐,严禁聚集打牌、打麻将、饮酒等。

这段时间,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遵守,但极个别人员仍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特别是我县确诊病例辛某某(31岁),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视生命安全如儿戏,置防控大局而不顾,无视纪律,无视法规,随意外出,多次聚餐,致使28人集中隔离、百余人居家隔离。这种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给疫情防控带来压力,还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我们将对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训诫、行政强制、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居民,都要负起应负的责任,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少出门、不聚会,不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各餐饮单位及其他暂行关闭的人员聚集场所,严禁擅自营业。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协同发力,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阳谷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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