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战“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日前,雅安市纪委监委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六条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突出监督重点。聚焦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职能部门履行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及市级职能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的监督检查;聚焦关键环节,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接收、调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改进方式方法。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根据疫情防控的特点和要求,注意工作作风和频次,立足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小分队形式,2-3人一组灵活开展监督检查,不开会听取汇报、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对各县(区)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通过对市场、车站、卡点等重要点位和乡镇、社区联防联控情况的抽查,注重自下而上发现县(区)和部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责任不落实层层转嫁、不切实际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市级职能部门,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注重自上而下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落差、偏差、时差等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监督检查既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市委“四个紧盯”的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又要帮助分析原因,督促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对不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或被检查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反映报告,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加强对联系县(区)和部门的督促指导,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又要服从服务于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1+1+1+N”片区协作互动机制作用,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监督执纪问责不规范不精准,甚至超越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权限,影响基层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问题,坚决查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坚决查处工作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以儆效尤。

六、注重宣传引导。聚焦纪律保障执行、保障落实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坚决防范“低级红”“高级黑”。

记者 熊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