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防礙防疫工作,拘留!

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峨邊縣一男子不僅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測工作,反而辱罵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影響檢測工作正常開展。近日,該縣公安局對其行為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案情回顧:2月9日10時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城區新街農貿市場入口處疫情臨時防控檢測點執行《樂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告第5號》規定的檢測任務,宋某某未戴口罩欲進入農貿市場,工作人員和巡邏民兵要求宋某某佩戴口罩才能進入公共場所。宋某某拒不配合,並辱罵現場工作人員,引發群眾圍觀,嚴重妨礙了檢測工作的正常開展,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宋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情節嚴重。2月13日,峨邊縣公安局對宋某某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參與,人人有責。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請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對於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呂仕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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