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突出“四个抓手”做好“特殊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芦山县:突出“四个抓手”做好“特殊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芦山县突出“四个抓手”,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畅通渠道,举报投诉“上线上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热线和芦山县民工工资管理系统,增配举报投诉“线上”接待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举报投诉,鼓励劳动者和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

现场受理,分类快办安全便捷。针对现场来访人员,逐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根据反映问题及时分类处理、落实专人负责,对简单诉求反映,通过电话调解解决,并引导来访人员“线上”反映问题,对复杂案件,承诺办理时间,让来访人员感受到劳动监察仲裁服务的“温度”。

法治宣传,复产用工合法合规。主动与恒创特种纤维、相邻纺织、通达纺织等用人密集型8家企业对接,宣传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发放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宣传资料,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工,从源头上进行矛盾化解,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排查处置,相互理解和谐稳定。注重收集因企业疫情期间停工停产带来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研判,一方面引导劳动者理解企业“特殊时期”运营困难,另一方面引导企业积极依法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带来的劳动者诉求和争议,切实维护劳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截至2月13日,芦山县共受理劳动争议举报投诉4起,妥善解决4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3万余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