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日“情”何以堪

“情人節”英文Valentines Day,直譯“聖瓦倫丁節”,源於基督教,紀念270年2月14日為正義、愛情犧牲自己之羅馬聖教徒瓦倫丁成為西方傳統節日。是日男女間互以禮物表達愛意,以晚餐約會象徵情侶關係,多為歐美青年風尚,其他國家部分流行。愛情為人類共同情懷,各國各地均自有“情人節”。

中華“情人節”淵遠流長。《周禮.媒氏》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早在西周時代三月三“上巳節”法定未婚男女必須外出踏青、相識相戀,他人不得干涉。是日全民放下勞作、沐浴祭祖、踏青賞春,單身男女河邊“相親大會” ,《詩經.溱洧》生動記載一對青年男女“結緣”過程。

當前“情人節”是“舶來品”。囿於“禮”之薰陶,國人感情表達向來含蓄隱晦,直至改革開放寬容了倫理、釋放了人性,外來“情人節”因符合情感新表達而流行,並以商家炒作、媒體推波助瀾增加受眾。因在京各大報累牘報道,1993年該節在我國達流行高潮。當前認同人群多為都市未婚白領及少數高校學生。

“情人”本義解讀寬泛。漢語“情人”本義指情感深厚友人,如南朝鮑照之“迴軒駐輕蓋,留酌待情人”;其次指戀人、情侶,同“愛人”,如《牡丹亭》“也有美人自家寫照,寄與情人”;當前時被曲解為等同戀人、情侶卻無法予以正式名分或承諾之愛戀者。即一方或雙方已婚或有戀人,不為中國傳統倫理待見。

“自信”文化不跟風“洋節”。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文化自信”非是自大或“自負”,是一種含元守真。文化宜於交流、借鑑和領略,悖於數典忘祖、妄自菲薄。因“新文化運動”崇尚個性、自由、民主等西方觀念,致使某些傳統文化“邯鄲學步”,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根治文化領域某些亂象。

“情人”節日“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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