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疫情面前

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然而近期先后有多人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惩处

案情回顾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萝卜、白菜、土豆、辣椒、茄子、扁豆……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常食的蔬菜,也是千家万户餐桌上不可或缺的美食烹调必须食材。然而,有些不法商家趁着疫情防控特殊形势,将白菜等常见蔬菜的价格多次调高,涨幅成倍增加,甚至一度卖出“天价”。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后,对商家哄抬价格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综合考量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对商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1.对上海家乐福徐汇店拟罚款200万元处罚。

违规事实:1月28日,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该店于1月26日至28日期间仍然多次上调部分蔬菜销售价格,且价格涨幅较大,涉及品种多。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1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该案立案查处,并于1月30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郑州市北二七路大商超市哄抬物价,处罚50万元。

违规事实:1月26日,新浪微博网友发帖晒出两棵标价63.9元、41.9元的白菜照片,称郑州市北二七路大商超市及世纪联华橄榄城店白菜价格暴涨。目前,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二七路大商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为定性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以上二案中商家均违反了《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即经营者不得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疫情防控的当下,部分不良商家趁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等进行多次涨价,且涨幅过高,明显具有牟取暴利的主观故意,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等不利后果,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针对经营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可以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和严重程度,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行政)。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法条链接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⑫不法商家哄抬价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律师提醒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了包括口罩、消毒液、酒精、中药制剂在内的医药用品热销、涨价现象。除此之外还有民生生鲜、蔬菜及生活补给品涨价的情况,特殊情势下,律师提醒广广大经营者,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内多个行政处罚措施。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经营者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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