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非洲猪瘟”,乐昌市食药监局这样做

防控“非洲猪瘟”,乐昌市食药监局这样做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10月25日起,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肉类食品安全。

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商场超市、餐饮店等肉类生产加工使用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严格检查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猪肉的采购来源、肉品质量情况、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贮存条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各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检查措施:一是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核查采购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二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落实食品加工处理操作,切实防止食品加工流程交叉污染,确保肉类及肉类制品烧熟煮透。三是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确保餐厨废弃物处理渠道合法、去向可追,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的风险。四是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购进肉类及肉类制品的留样管理。

同时,该市食药监局积极通过在电视台播放《致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公开信》,并充分发挥全市镇、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力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贯宣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检查肉类生产加工使用单位54家,均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记者/毕式明 见习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陈诗诗 谢思敏

【作者】 毕式明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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