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2020年元宵节期间禁止上灯、上坟的通知

各镇、平邑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关键时期,正值元宵节将近,我县一直存在元宵节期间上灯、上坟的习俗,上灯、上坟具有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等特点,非常有利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全县范围内元宵节期间上灯、上坟等祭祀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宣传、管控。各镇街(开发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悬挂条幅、宣传车和村级广播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告之利害,严格禁止元宵节期上灯、上坟等祭祀活动。在元宵节期间,县金牛山福寿园及全县公益性公墓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2、发挥党员表率带动作用。全县广大党员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带头践行疫情防控要求。不参加上灯、上坟等活动,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动员朋友、同事、亲属以实际行动积极加入疫情防控工作中。

3、严格执纪执法。疫情严峻,时间紧迫,各镇街(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问责;对拒不听从管理和劝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各镇街(开发区)于2月4日(今天)下午 5:00前将1名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名单通过政务内网报送到平邑县民政局账号。

2020年2月4日


关于在 2020年元宵节期间禁止上灯、上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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